在我們兒童心理諮詢門診, 經常可以聽到一些家長抱怨說:“我女兒還不到3歲, 就特別不省事, 愛扔東西, 愛打人, 你越是不讓她動的東西她偏要動, 真是氣人!”“我兒子剛2歲就特別任性, 不聽大人話, 到商店要這要那, 不給買就又哭又鬧, 躺在地上撒潑、打滾, 不抱起來哄他就沒個完, 真拿他沒辦法!”
上述種種令父母們感到困惑、憂慮、氣惱的兒童任性行為, 在兒童心理病學中被稱為“兒童行為失調綜合征”。 它是發生在1-4歲兒童身上的一種不近情理的行為方式, 是一種兒童心理偏異的行為。
導致兒童任性行為發生的主要因素是後天教育不良和過分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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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的觀念中, 兒童任性行為是一種消極的心理品質, 是阻礙兒童人格完善的主要障礙, 應該採取各種措施加以矯正。 其實, 兒童的任性行為是具有雙重性的, 它對兒童的心身健康既有消極成分, 也有積極心理因素——如渴望接觸社會、希望引起大人的注意、增強獨立做事的能力和創造力等良好的意志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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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兒童任性行為消極成分的矯正應從小抓起, 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及早進行正面行為教育, 增強父母角色能力。 當兒童能夠理解“不”的含義時。 家長就要對孩子的行為舉止反復用言語或表情明確地表示“對”或“不對”, 使孩子逐漸對客觀事物有一個判斷標準。 對孩子正確的言語、行為應鼓勵和表揚, 對不正確的言語和行為不姑息、不遷就, 使孩子任性的“苗頭”及時得到抑制或消退。 比如孩子愛打人, 家長首先要板著面孔轉移孩子的注意力, 避免兒童重複不適當行為。 必要的情況下, 家長可以冷靜地打孩子一下, 讓孩子也知道“疼”的滋味, 然後再口頭加表情教育。 如果孩子提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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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阻止孩子破壞行為的同時, 也要滿足其好奇心理。 孩子的好奇心強, 凡事總想動手, 撕報紙、扔東西、摸這碰那的, 表面上看起來是破壞性的行為, 實際是孩子好奇心理驅使, 屬兒童探索行為。 拿孩子愛撕東西來說, 不該撕壞的書給孩子看以前一定要反復告誡孩子:書是要看的, 不能撕壞, 書裡面有好多動聽的故事, 撕壞就不能講故事了。 一旦孩子撕壞了有用的書或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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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理運用正性和負性的行為強化技術。 行為治療是根據學習心理學理論, 對個體行為反復訓練, 以達到矯正不良行為的一類心理治療。 其中, 正性強化(獎勵積極行為)和負性強化(懲罰不良行為)是兩種最常使用的行為治療手段, 對矯治兒童任性行為非常有效。 比如, 兒童在一起玩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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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 開始時孩子或許會大哭大鬧, 但不必理會, 待他安靜後2-3分鐘即可讓他出來。 注意此法不宜經常採用, 更不要當著外人的面關禁閉, 因為這樣容易挫傷孩子的自尊心。 年齡特別小和偶有任性行為的兒童不宜用關禁閉的方法。
在處罰任性行為的同時, 家長應強化兒童其他積極的行為。 例如,對孩子解除禁閉後令孩子去洗臉、洗手,孩子若能遵照執行,就應對這一行為作出鼓勵和表揚。這種對積極行為的正強化,可以更加突出關禁閉的負強化作用,進而達到減少和消除兒童任性行為的目的。
文/袁浩龍
例如,對孩子解除禁閉後令孩子去洗臉、洗手,孩子若能遵照執行,就應對這一行為作出鼓勵和表揚。這種對積極行為的正強化,可以更加突出關禁閉的負強化作用,進而達到減少和消除兒童任性行為的目的。文/袁浩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