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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歲時被定親26歲欲嫁他人 男方要求退聘金

 小梅今年26歲, 是惠安人。 今年元旦, 她和自由戀愛的男友訂婚後, 卻遭遇索賠。 原來, 她2歲時定下“娃娃親”, 男方家人說他們悔婚, 要求退還聘金。 當初的聘金幾百塊錢, 到現在得賠他們一兩萬元。

小梅覺得委屈, 自己和男方沒多少交往, 已經白白等了多年, 這筆賬又怎麼算呢?

【定親】

兩歲訂下婚約 雙方沒有太多交往

小梅說, 她2歲的時候, 父母就把她和鄰村一戶人家的小孩定了親事, 接受了男方幾百塊錢聘金。 直到上初中, 她才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 “一開始覺得挺難過, 畢竟連對方長什麼樣都不知道。 ”小梅因此常常被同學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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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09年春節, 對方第一次跨進她家時, 她才知道這個男孩長什麼樣。 “他和我同歲, 叫小東(化名), 在外地讀大學。 ”小梅當時覺得, 小東條件挺好。 2010年, 小東表示願意試著交往, 可後來沒了消息。

小梅說, 去年年初, 小東讓她再找一個, 她將事情告訴父母, 後來交了男朋友。 今年1月3日, 男方得知她訂婚, 上門索要聘金。 “按風俗要一兩萬元, 對我們家不是小數目。 ”小梅覺得自己才是受害者。

昨天, 記者來到小東家裡。 他的母親說, 他們並非刁難女方, 退還聘金也是按照當地風俗習慣來做的。 她說, 只有雙方父母互相確認終止“娃娃親”, 那才算數, 如今小梅跟人訂婚, 首先違反約定, 就要退還聘金。

小東在外地上班, 通過電話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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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小梅訂婚, 他一開始也很驚訝。 “讀書的時候, 同學要給我介紹女朋友, 我都拒絕了, 就是因為家裡給我定了親。 後面因為在外地讀書, 沒能進一步接觸。 ”小東表示, 這是家長的事情, 希望能儘快和平解決, 他不想因為這件事影響到未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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