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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流產醫院漏診致其死亡

 妻子意外流產, 江津小夥施亮本以為失去的只是孩子, 沒想到9天后妻子也死在手術臺上。 一個小小的清宮手術怎麼會奪走妻子的命呢?原來醫院存在漏診誤治的情 況, 於是施亮將醫院告上法庭索賠。 昨日, 市一中院終審判決, 院方應負全部法律責任, 賠償死者家屬49萬余元。

雙胞胎流產妻子也死了 2010年7月29日, 對於江津23歲小夥施亮來說是最幸福的一天。 他和自己心愛的女子、33歲的丁穎登記結婚。 然而, 就在新婚後的第三天, 丁穎出現意外流產徵兆, 120急救車將她送到了江北區大石壩某民營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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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穎入院1小時後, 分娩出兩個死嬰。 失去孩子, 對施亮已是沉重打擊, 沒想到過了9天, 丁穎在進行清宮時竟死在手術臺上。 據施亮及丁穎的父母回憶, 2010年8月3日下午, 醫院在准 備為丁穎進行清宮術時, 丁穎出現心悸、胸悶、呼吸困難等症狀, 醫院予以吸氧後有所好轉, 但因病情未穩定, 也就沒進行清宮術。 8月4日上午, 院方對丁穎實施 全麻後, 為其進行了超導無痛清宮術。 術後, 丁穎出現胸悶、心慌不適等症狀, 吸氧後也未明顯緩解, 於是轉入醫院內科檢查治療。 8月9日晚10時許, 丁穎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屍檢報告證實, 丁穎系因急性間質性肺炎、急性心肌炎導致急性呼吸系統、迴圈衰竭死亡。 狀告醫院獲賠近50萬元 據鑒定報告顯示, 丁穎在入院的次日就出現間質性肺炎和心肌炎的症狀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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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穎病情的加重正是發生在全麻之下、清宮術之後, “盲目的全麻用藥、手 術刺激以及多次輸血無疑是產生和加重呼吸衰竭的重要原因”, 醫院在醫療過程中存在“違反醫療規範致漏診誤治的醫療過錯行為”, “不能排除醫院的醫療行為過 錯與丁穎死亡的發生具有直接因果關係”。 據此, 去年1月21日, 施亮將醫院告到江北區法院, 提出索賠。 最後, 經法院審理查明, 認定醫院應對丁穎的死亡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今年1月中旬, 一審法院作出判決:醫院賠償丁穎家人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共49萬餘元。 拿到判決後, 醫院不服, 3月底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市一中院在審查證據後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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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穎的醫學論證報告多處顯示出醫院在診療過程中存在錯誤, 一審判決並無不當。 於是, 市一中院昨日作出終審判決, 駁回醫院方上訴,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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