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患有某種疾病的時候不宜懷孕, 疾病本身會對孕婦和胎兒造成影響, 得病期間用藥也會影響腹中的胎兒, 所以建議此期間最好不要受孕。 等病情痊癒或病情已不影響受孕時再考慮懷孕。
3.停用避孕藥後不宜馬上懷孕, 應該在懷孕前6個月就應該停掉避孕藥, 而宮內節育器應該在懷孕前3個月就應該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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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孕前接觸放射性物質, 有毒重金屬的女性, 最好在脫離污染源3個月後再考慮懷孕, 否則這些有害物質可能會導致胎兒畸形。
6.情緒不穩定時期不要懷孕, 緊張情緒能影響胎盤和子宮供血, 會使胎兒發育遲緩, 造成體重輕、早產, 甚至畸形。 因此, 準備受孕的婦女如有情緒波動, 心情不愉快時, 最好是推遲受孕。
以前有過早產、流產和葡萄胎的女性不宜在手術後立即懷孕, 早產和流產要等手術半年以後在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