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與產假工資幾乎是育齡女性最關心的福利之一了。 流產有產假嗎?流產產假有幾天?流產產假工資怎麼算?你是否都清楚呢?
近日,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619號國務院令, 公佈經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共有16條, 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女職工流產也有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產假42天
流產有產假嗎?
從《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可知, 流產是有產假的, 不過流產產假幾天則根據懷孕時間長短而定: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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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原文: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 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每多生育1個嬰兒, 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 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 享受42天產假。
對女職工流產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僅原則規定“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為保障流產女職工的權益, 這次明確了流產產假。
流產產假工資怎麼算?
流產產假工資是職場女性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產假工資怎麼算也關乎孕婦的切身利益。 來看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原文: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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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 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 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 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 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流產也有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產假42天
如果用人單位克扣產假工資怎麼辦?
《規定》明確要求, 在勞動場所, 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同時,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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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規定》實施, 明確了部門職責分工。 規定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監督管理體制由以前的原勞動行政部門一家調整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 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 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 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