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打工妹小麗(化名)生下了前男友的孩子,
由於擔心現男友發現此事後將其拋棄,
她將新生兒丟棄於垃圾桶,
致該男嬰死亡。
日前,
西城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小麗有期徒刑3年,
緩刑4年。
案發前,
小麗來京打工,
在一家美髮店工作。
2009年11月,
與前男友分手後,
小麗與一同事交往並同居。
不久,
小麗發現自己已懷孕6個多月。
從醫生處獲悉打胎對身體不好後,
小麗瞞住家人和男友將孩子偷偷生下。
去年4月的一天,
小麗將剛生下的男嬰棄于樓前的垃圾桶內,
致使該男嬰死亡。
法庭審理時,
小麗表示,
當從檢察官處得知自己的孩子死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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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最終認定, 小麗故意非法剝奪新生嬰兒生命的行為, 侵犯了嬰兒的生命權, 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但鑒於她犯罪情節較輕, 能夠認罪、悔罪, 故從輕判決。
獲悉自己得到了緩刑的判決結果後, 小麗雙眼噙著眼淚說, “謝謝法官給我這個悔過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