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尊重
奶奶種過地, 沒有念過書。 但她褪教育, 第一課就教我學尊重。
她說, 抬頭要尊重天, 不管天晴天陰天下雨, 出門都要說一聲:“這天真好! ”
她說, 低頭要尊重地, 地長雜草要拔, 但拔了不准亂仍, 要攢起來焐堆肥。
她說, 看人要尊重人, 叫花子上門討飯, 也要給些熱飯熱菜。 人家謝, 要馬上說:“不用謝, 大家都會有難處。 ”
有一次, 一個小偷抓走我的毛線帽子。 我頭皮一涼就大叫:“我的帽子! ”奶奶一看, 前面有個人捂著肚子正在人縫裡鑽, 忍不住一聲怒喝:“手腳放乾淨點兒! ”那人一怔, 丟下帽子, 放慢了腳步裝作平常人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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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後來的歲月中, 尊重成了我做人的準則。 別人怎樣待我, 是別人的事情。 我抬腳動手, 先要想想人家需要不需要, 不需要, 不強求;我張口說話, 先要看看人家愛聽不愛聽, 不愛聽, 不強加。 這有兩個好處:一個是睜眼看人, 入家的長處, 覺得五湖四海處處有老師, 使我處處恭敬;二個是看天地萬物, 總覺得身邊都是該謝的東西, 自然使我心存感激。 這使我一生和順, 減少了不必要的磕碰。
奶奶說, 土地是不騙人的, 你種一棵瓜, 它給你更多的瓜;你種一粒豆, 它給你更多的豆。 懂得這個道理, 就叫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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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擔當
我是老大。 奶奶使喚人, 首先使喚我。 她說:“使喚你, 是信你。 ”
於是, 在一次次的使喚中, 一種渴望別人“信”的心理, 在我身上蓬勃生成, 強勁穩固。 家裡有事, 只要力所能及, 不等奶奶開口, 我就會主動伸手去做, 而且力求做好。 總認為, 這樣才對得起自己, 對得起人。
老家有個習俗, 年滿六歲的孩子要在大年初一清晨, 到玉帶河裡“搶頭水”。 那一年, 我滿六歲。 三十晩上, 奶奶給我準備了兩隻小桶, 一副鉤擔。 雞叫三遍, 我用鉤擔鉤起小桶, 忙著沖出家門。 我以為, “搶頭水”我是第一個, 沒想到, 小巷裡, 東家西家的門都在響, 奔到河埂上, 數不清的小腳板早已在我身前身後飛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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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得知, 很多小夥伴“搶頭水”, 只搶了一趟。 他們的爸媽阻止他們跑第二趟, 爸媽說, 這是風俗, 應個景得了, 不讓他們再吃那個苦。 這些大人, 見我天天都在“搶頭水”, 還搖頭歎息, 以為我家沒人心疼我。
給水缸挑水是小事, 但它讓我養成自覺擔當的好習慣, 真是一輩子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