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德波中國廣告協會日前發布的《奶粉廣告自律規則》:奶粉廣告中采用1歲以下嬰兒形象進行宣傳,
明示奶粉可替代母乳都屬違規。
不過,
記者昨日從相關部門了解到,
目前廣州消費者對嬰兒奶粉廣告是否違法并無足夠認識。
中國廣告協會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
我國目前的奶粉廣告中,尤其是1歲以下嬰幼兒奶粉廣告最容易出問題,
普遍存在過分宣傳奶粉功能的問題。
為此,
中國廣告協會在《奶粉廣告自律規則》規定,“使用幼兒形象的須展現其獨立行走或其他1周歲以上兒童特有的狀態”,
即不得暗示1歲以下用奶粉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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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記者依舊發現一些奶粉品牌在廣告中存在上述問題。 廣州某連鎖超市負責人昨日透露, 有廠家的海報還稱“專為一歲以下寶寶準備”, “這是明顯的違法。 ”同時, 網絡奶粉廣告違法同樣隨處可見。 一些奶粉品牌公然宣稱“真正能夠模擬母乳中天然存在的益生元的獨特配方”, “天然增強嬰兒的抵抗力,延續母乳保護”, “是沒有母乳喂養及斷奶期的寶寶的明智的選擇”。 這些宣傳明顯與廣告行業協會頒布的新規則相悖, 并且也違背了《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和我國頒布的《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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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廣告協會表示, 國內奶粉廣告違法主要出現在一些中小廠家。 對于廣告中的違法行為, 今后將報送國家工商總局, 對其進行督促整改。
記者發現, 除了廣告推銷之外, “現場推銷”也是奶粉廣告的重要方式。 有醫院負責人表示, “醫院防不勝防, 經常有人扮成家屬進來推銷奶粉。 ”中國消費者協會相關調查數據也顯示, 近六成嬰兒母親在懷孕或哺乳期間收到過母乳代用品或其他相關資料, 超過四成嬰兒母親反映她們在懷孕或哺乳期間遇到過“奶粉廠家代表”推銷奶粉的情況。
“向孕婦推銷奶粉明顯違法。 ”昨日, 工商部門表示, 今后將參照《國際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和我國頒布的《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對奶粉廣告進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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