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應至少遵循以下三個原則:
原則一、要給孩子充分的安全感和愛☆禁☆撫。 充分的愛☆禁☆撫包含著體貼、關心、愛護、依賴等, 它能帶給兒童滿足與溫暖, 是良好親子關係的基礎。 如果兒童能獲得這種情感的體驗, 那麼, 他也能體會到生活的幸福與光明, 也有能力去愛別人, 從而具有生活的安全感。 在安全感的基礎上, 兒童才可能進行其應有的探索、學習活動, 保證正常情感、智力的發育。
原則二、家庭中父母擔負著良好的示範角色, 心理健康的兒童需要心理健康的父母。 模仿是兒童重要的學習方式, 身教是重要的家庭教育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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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三、給孩子提供與同齡人交往的機會, 讓孩子參與社會生活。 除親子關係外, 同伴交往是兒童社會性發展、學習社會交往技能的重要途徑。 因此, 父母應提供充足的時間, 提供適應的機會, 注重孩子與同伴交往。 除了正常的集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