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總結的任務交給孩子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 很多時候, 我們的擔心都是沒有用的, 雖然事後發現我們的先見之明是對的。 我們只能在事情發生以後做有限的總結和彌補, 這是務實的做法。 對小孩子更該如此。 他們總在不停地嘗試~犯錯和調整之中, 成人在小孩嘗試前後不當的干預(往往是講過多的“有先見之明”的道理), 反兒會影響孩子事後總結的情緒和智力, 與其如此, 不如明確地把總結的任務交給孩子, 雖非萬全之策, 但不失為沒有辦法的辦法。
如何做到不擔心孩子的學習?
只要你放幾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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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犯錯誤乃至犯錯誤後不完全的總結, 都是孩子生命的體驗權, 不可剝奪, 是輕視另一個生命的擔當能力, 這是成人犯下的自視高明的錯誤。 當孩子犯錯誤的時候, 不說:“你看吧, 我說的是對的吧?……我說的, 你不相信……”, 只要看到孩子犯錯誤後的惶恐, 甚至不說出來, 都是對孩子的支持。 最多說一句“事情到了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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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自己對孩子有升學希望粗略地說, 學習是孩子的事, 學得好不好, 也是孩子的事, 可以給孩子明講, 自己是對孩子有升學希望的(明智一點, 可以把自己的要求變成內心對孩子的祝福), 只要父母明白不是讓孩子來彌補自己的人生遺憾就成。
為孩子提供讀書的經濟和精神支援是父母的事。 義務和責任的問題, 處理得好, 共贏, 處理不好, 兩敗倶傷。 開始讓孩子承擔責任, 狠不下心, 但是與其長痛, 不如短痛。 責任明確, 不是狠, 是有意義的嚴, 是愛。
父母是無需管孩子的作業的作業問題是大頭, 如果從責任劃分來看, 父母是無需管孩子的作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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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甚至可以給孩子表達, 不願意承擔孩子在學校惹的麻煩。 家長不承擔這個麻煩, 至少可以不做老師的幫兇。 從學習是孩子自己的事上劃分責任, 家長根本可以不在孩子的作業本上簽字, 退一步, 如果家長迫于學校的規定要簽字, 但是, 如果孩子的作業馬虎, 家長同樣可以可以拒絕簽字。 如果孩子有責任心了, 家長可以跟老師說, 自己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管孩子的作業問題, 以免接到老師短信後內心煩躁(通常會把這個煩躁轉變成對孩子的控制和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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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尊重自己的立場和感覺不會愛自己, 就不會愛孩子。 尊重自己的立場和感覺, 就是愛自己的開始。 第一步就是不用承擔孩子應該承擔的東西——學習任務。 我們必須要看到, 因為我們多情的承擔之後, 會產生更多的煩惱(通常是被家長放大了的、焦慮的情緒), 我們行為粗糙地向孩子投射了這種的焦慮情緒, 最後這個煩惱還是傳遞給了孩子。
第二步, 當不能在情緒的支配下去約束孩子的行為時, 我們要獨自把這種隱藏在我心裡的情緒挖掘出來——找個獨立的空間, 靜靜地和這種情緒在一起, 或者充分感受、觀察這種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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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承擔教育孩子的責任, 我們必須擔當起我們主導的作用, 這個主導, 就是首先要尊重自己的立場和感覺, 和孩子劃清各自的責任界線, 做真識的自己。 不管孩子對與錯, 只要我們應對的方法正確就行。 除去我們的家長的權威作風以及成人在孩子面前的“知識豐富”的優越感, 我們會發現, 所謂教育, 就是以真實的自己與孩子互動——到時還不知道誰教育誰呢!這些道理,須實踐方知。
就是以真實的自己與孩子互動——到時還不知道誰教育誰呢!這些道理,須實踐方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