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佳快3歲了,
好奇心很強,
什麼東西都要饃一摸、動一動。
爸爸的打火機放在桌上,
佳佳拿起來學著爸爸的樣子一按,
結果真的冒出火來,
佳佳很高興,
接著又一下又一下的打著玩。
佳佳的媽媽看到後沒有馬上訓斥他,
走到佳佳跟前,
媽媽把打火機打著火,便說:"佳佳你用手摸一摸, "佳佳把手一伸便急速地又把手縮回來。
媽媽問“為什麼?”佳佳回答說“燙”,"對!這樣很危險,
你還小,
不能玩大人用的東西,
火會燙著你的手,
還有可能把別的東西點著,
引起火災。
所以這個東西以後不能隨便動。
”佳佳點點頭。
佳佳的媽媽這樣處理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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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阻孩子的危險行為是非常必要的。 但如果父母過多他說“不可以”和“不許動”, 就會使孩子的探索精神受到挫傷。 久之, 孩子會認為探索求知是錯誤的, 是父母不喜歡的。 因此, 父母應選擇正確有效的方法並把握適當的分寸, 既保護孩子的求知欲, 又保證孩子的安全,如為孩子設置適當的活動環境, 同時明確禁止孩子接觸威脅健康與安全的物品。 保管好易對孩子造成危害的物品。 並教會孩子正確使用有一定危險的材料, 如教孩子正確使用剪刀等。
當孩子已出現了危險行為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