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活動時間, 雯雯第一個走上了玩具小橋, 高興的從橋的一邊走到另一邊。 玩了不多一會兒, 她就開始玩起娃娃來。 這時, 點點的媽媽用手扶著點點也走上小橋, 只見正在玩娃娃的雯雯一把抓住點點的衣服, 怎麼也不肯放手, 一個勁地叫嚷, 表示不滿。 兩位媽媽著急了, 連忙拉開各自的女兒, 雯雯的媽媽看見雯雯仍舊不肯放手, 就急了, 氣呼呼地責備孩子。 這時, 我拉著點點的手和點點一起走上小橋, 還不時用語言對雯雯說:“雯雯, 我拉著點點, 你看很容易的。 ”雯雯看了看我, 也學著我的樣子牽起了點點的手,走在了小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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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孩子和家長的這些行為, 我們在活動後作為其中的一個點, 展開了研討:你從孩子的行為中看到了什麼?你從家長的行為中看到了什麼?如果是你在組織這一個活動, 遇到這種情況, 你會怎麼做?研討中教師們結合孩子的心理特點和《綱要》的理念, 積極踴躍的發言, 對家長的不適宜行為進行了剖析, 共同找出了三種適宜的策略:
1.創設情景, 以教師扮演員警叔叔的方式, 引導雯雯鬆開抓住點點的衣服的小手, 走下小橋。 我對孩子說:“員警叔叔來了。 喲!這兒怎麼塞車了?來雯雯, 我們一塊兒把車開到橋下去吧!”
2.借助雯雯抱著的娃娃, 以轉移注意力的方式, 引導雯雯鬆開抓住點點的衣服的小手, 走下小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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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用給家長支一招的方法, 引導家長去轉移孩子的注意力, 把孩子領下小橋。 我對家長說:“雯雯是不是玩得很熱了呀?你摸摸她, 看要不要給她脫一件衣服?”
本案例中的我是採用的給家長支一招的方法。 待大家都平靜下來以後, 又以自己的行為給家長和孩子做示範。
一場小小的風波就這樣自然化解了。
為什麼要選擇這些方法?這是由於孩子的年齡特點決定的。 兩歲的孩子由於自我意識開始建立, 交往中帶有明顯的自我中心傾向, 常以滿足自己需要為准與他人交往, 不滿足時會出現攻擊性行為。 所以雯雯要對走到她身邊的點點出現攻擊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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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 我一道反思, 實現著新理念與行為的對接。 同時為我們教師更好地與家長和孩子互動, 處理好孩子與孩子、家長和家長之間的矛盾找到了理論依據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