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看到, 當播放一曲美妙動聽、活潑愉快的音樂時, 孩子們會有不同的反應。 有的孩子高興得手舞足蹈, 搖頭晃腦。 他們不僅能感受到音的高低、長短, 還能體驗到音樂所反映的情緒和思想感情, 並與之產生共鳴, 這些孩子對音樂有較強的感受力。 有的孩子卻反應比較遲鈍, 他們不能掌握樂曲的旋律與節奏, 情緒上也沒有什麼變化。
音樂能陶冶性格和情感, 而培養孩子對音樂的感受力則是孩子學習音樂、提高音樂修養的基礎和前提。
怎樣培養孩子的樂感呢?樂感的培養不是三天二日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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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展孩子的聽覺能力。 音樂是一種聲音藝術, 培養孩子的樂感, 聽覺是關鍵。 家長應為孩子創設一個安靜、舒適的音樂藝術環境, 給孩子精心選擇一段樂曲(不是流行曲), 每天早、中、晚播放三次, 而且至少應持續五個月欣賞同一樂曲, 也就是說樂曲大約要被欣賞四百五十次, 這樣才能使孩子真正受到薰陶。 隨著年齡的增長, 可選擇莫札特、舒伯特等名作曲家的曲子。
2、培養孩子對節奏的感受力。 節奏是音樂的骨架, 節奏就在我們生活之中, 這就要靠家長去引導孩子感受它。 例如孩子們喜歡的一首兒歌:小白兔, 白又白, 兩隻耳朵豎起來, 愛吃蘿蔔和青菜。 這裡就有一定的節奏。
3、培養孩子對歌曲和樂曲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