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掌握知識的過程, 必須在理解的前提下進行, 而理解能力是在兒童時期逐漸培養與發展起來的。 孩子在學習中, 要掌握知識, 首先重要的是能理解所學的知識。 理解能力, 又是在經驗水準和智力水準的基礎上培養和發展起來的, 智力低下的孩子可表現出不同程度的理解、判斷和推理能力的低下。
對正常智力的孩子, 培養其理解、判斷、推理能力, 要做到以下幾點:
(1)提出對學習的知識要加深理解的要求
最好的方法是多提問, 讓孩子回答問題, 通過這種方法對孩子的理解能力進行實際的鍛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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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齡初期兒童, 在理解力不斷加強的同時, 抽象思維也逐漸形成與發展, 判斷、推理的過程也開始形成。 但此時, 孩子的判斷推理能力還很差, 只有隨著孩子不斷掌握比較複雜的知識經驗和語法結構以後, 才能逐漸發展起來。 因此, 理解、判斷、推理的能力和水準, 不僅與智力水準的高低有關, 也與受教育程度、掌握知識多少有密切聯繫。 一般在小學3年級後, 孩子才能比較獨立地、有根據地、明確地論證一些事物。 隨著教學活動的開展, 孩子獲得知識的積累和系統化, 到小學4一5年級孩子的邏輯思維能力才有進一步發展。 在培養孩子判斷、推理能力時, 父母和老師一定要注意到孩子抽象邏輯思維形成的這一年齡特點與發展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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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逐漸完善的邏輯推理能力
推理, 是指由一個判斷或許多判斷推出另一個新的判斷的思維過程。 這一過程的發展, 是隨孩子心理發展而逐漸發展的。 先從簡單的、直接的推理開始, 如:從遵守紀律才是好學生, 推理出不遵守紀律就不是好學生的結論。
在兒童教育中, 不斷要使孩子們的理解能力、判斷能力、推理能力與進行抽象邏輯思維的自覺性一起逐步發展起來, 是孩子思維向高水準(從初級的形象思維到高級的抽象思維)發展的重要標誌, 是孩子成年後能在各項社會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