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哪個孩子是天生的壞人, 但也沒有哪個孩子生下來就是文明的。 但為什麼他們還是會做出這樣的事情?那些社會生活規則, 為什麼對他們不起作用?該如何教育今天的孩子呢?法國心理學家克洛德·阿爾摩斯(Claude Halmos), 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分析和建議。
孩子受衝動驅使而行動我要這個, 我要那個!所有的孩子都是受內心衝動的驅使而行動的, 他想要什麼的時候就會去拿, 單靠他自己根本不能抵禦這種衝動。 佛洛德認為, 孩子的唯一目的就是儘快並盡可能多地得到滿足。
同時, 通過這種途徑, 孩子可以強烈地感受到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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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工作對於大人們來說是很難做的, 因為教育遠遠不是時不時向孩子們說些大道理, 而是要隨時對孩子的行為保持警惕, 加以提醒。
從小事抓起問題的關鍵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 教給孩子各種文明的習慣和規則。 這些都是孩子本來就不知道又不能單獨弄明白的。 人類可以任意想像, 可以暢所欲言, 但不能為所欲為。
以下就是父母應該告訴孩子的:我們沒有權利損壞別人的東西, 拿走別人的玩具是不對的。
但是, 父母的工作不止是要告訴孩子這些規矩。 父母還必須強制孩子遵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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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給孩子規矩, 違反時就懲罰, 這就足以讓一個孩子變得文明嗎?不是的。 如果我們這樣認為的話, 那麼教育就只是停留在表面了。 孩子還是會和從前一樣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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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教育的目的不僅在此, 它是要讓孩子從根本上轉變。 轉變是很困難的, 因為攻擊別人、行為殘忍是人類身上不能根除的東西。 人類在戰爭年代所表現出來的殘暴就是一個不難找到的證明。 所以問題不是要把這些從孩子的身上根除, 而是要讓他學會自控和自省。 這就需要大人把孩子對世界的認知人性化, 把下面這三點傳達給孩子:
一是人的生命有特殊的價值。 只有通過父母, 孩子才能明白生命的價值。 這不僅僅是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生命是很珍貴的, 別人的生命也一樣珍貴。
二是別人的存在以及別人可能有的痛苦。 這一點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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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規則的意義。 規則不僅能管制人, 還能保護自己和他人。 一個孩子只有明白這一點之後才會自覺遵守規則。
孩子明白了這些道理, 也就明白了世界是怎麼回事。 這會幫助孩子克制自己想做出“惡行”的衝動, 因為他已經明白了其中的意義。
用不殘忍的方法滿足好奇心欲望是深藏內心的, 因此我們還有另外一項工作必須要做:引導孩子找到一些合理的、符合社會規則的、被允許可以滿足自己衝動的方式。 在日常生活當中, 我們有很多這樣的機會。 比如, 一個3歲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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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要禁止他這麼做, 跟他解釋小動物會因此而痛苦地死去, 而這一點是他不知道的。 但是孩子會就此打住嗎?不會。 這次沒能達成目的, 帶著疑問的孩子還會找別的機會來實現自己的欲望。
所以, 關鍵還是要給孩子一些合理的滿足方式, 比如和他一起讀一本關於魚的書, 給他看相關的科教光碟, 等等。 這樣一來, 父母就可以表明他們知道並接受了孩子的好奇心, 但要用一種文明的方式來實現它。
這會讓孩子感到很快樂, 並期待自己的下一次探索發現。 同時, 這也有利於孩子的智力增長。
孩子從此以後會把注意力放在新方式上面,再不會憑著自己的第一反應去做事了,因為他對那種方式已經失去了興趣。如果他們可以在書裡找到上百條魚,又何必去把眼前的這一條小魚切開呢?
警惕孩子的暴力徵兆如果家長對孩子的暴力行為聽之任之,又會有什麼後果呢?這不僅是指家長沒有教孩子不能傷害甚至殺害別的生命,也包括家長任由孩子違反規則。孩子在潛意識裡會把家長的放任牢記在心。這樣一來,他肯定會用虐待來找樂子。看著一條魚扭來扭去的,真好玩,下次何不找一隻貓來試試呢?它可是還會叫呢!如果家長不管教,孩子就會稟性難移了,他們還會誤認為這樣做,會讓家長很滿意。
一個行為暴力、殘忍反常的孩子並不是什麼特殊的人,也不是因為他身上帶有壞的基因。他和別的孩子是一樣的,只不過是很多情況下,他搞不清狀況,在很多方面也嚴重缺乏教育。有時情況會更糟糕,孩子經常都是從周圍的大人那裡學到一些殘忍的行為方式的。
無論是幼童還是少年,一有暴力行為,就必須要加以懲罰。通過懲罰,被他們忽視或是他們想忽視的規則就得以重新確立。但是家長也要對孩子行為的徵兆有足夠的重視。因為這往往是一個信號,說明孩子身上正在出現或者已經有問題,請不要忘記防患於未然。
這也有利於孩子的智力增長。孩子從此以後會把注意力放在新方式上面,再不會憑著自己的第一反應去做事了,因為他對那種方式已經失去了興趣。如果他們可以在書裡找到上百條魚,又何必去把眼前的這一條小魚切開呢?
警惕孩子的暴力徵兆如果家長對孩子的暴力行為聽之任之,又會有什麼後果呢?這不僅是指家長沒有教孩子不能傷害甚至殺害別的生命,也包括家長任由孩子違反規則。孩子在潛意識裡會把家長的放任牢記在心。這樣一來,他肯定會用虐待來找樂子。看著一條魚扭來扭去的,真好玩,下次何不找一隻貓來試試呢?它可是還會叫呢!如果家長不管教,孩子就會稟性難移了,他們還會誤認為這樣做,會讓家長很滿意。
一個行為暴力、殘忍反常的孩子並不是什麼特殊的人,也不是因為他身上帶有壞的基因。他和別的孩子是一樣的,只不過是很多情況下,他搞不清狀況,在很多方面也嚴重缺乏教育。有時情況會更糟糕,孩子經常都是從周圍的大人那裡學到一些殘忍的行為方式的。
無論是幼童還是少年,一有暴力行為,就必須要加以懲罰。通過懲罰,被他們忽視或是他們想忽視的規則就得以重新確立。但是家長也要對孩子行為的徵兆有足夠的重視。因為這往往是一個信號,說明孩子身上正在出現或者已經有問題,請不要忘記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