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的王亢, 正讀初中, 他開始留比較怪異的髮型, 每天對鏡端詳的時間不少於20分鐘, 喜歡呆在洗手間內長時間欣賞著自己不出來。 衣服也從原來的休閒舒適變成了奇裝異服, 原本喜歡讀書的他開始只對那些亂七八糟的網路小說感興趣。 之前喜歡球類運動, 現在則開始變得懶散, 不再去球場, 也不喜歡郊遊, 口頭禪就是。 那有什麼意思?。 抓住一切時間如饑似渴地看剛絡小說, 甚至發展到上課都在看, 成績一落千丈。
從心理成長的角度來說, 人生有兩個關鍵時期:一般來說, 2-4歲為第一反抗期, 這個階段是孩子自我意識明顯發展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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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父母應該如何幫助孩子順利度過這兩個反抗期呢?
(1)尊重孩子, 讓孩子選擇。 處於反抗期的孩子不喜歡有人吩咐他做某件事或被迫接受某種意見一哪怕這些意見和行為是正確的, 這時, 你可以把自己所企盼孩子接受的做法與其他幾種可能擺在一起讓他選擇。 孩子在你規定的範圍內行使了自主權, 既讓他表現了獨立性, 又往往能心甘情願地順從你的建議, 雙方皆大歡喜。
(2)保護孩子的安全。 孩子的危險意識不強, 因此, 他們會做出一些可能會產牛危險後果的行為, 發現後, 父母應立即制止, 然後你要好好地和孩子溝通, 讓他瞭解自己行為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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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的要求應合理。 對小孩子來說, 讓他跟小朋友交換玩具比讓他無償地把自己的玩具給小朋友更容易。 讓孩子用語言表達要求, 但不能縱容他的不良習慣。 如果你遇到孩子在超市里大吵大鬧地要蛋糕, 不要因為周圍人的目光讓他得逞。 你可以把他帶出來, 用平靜的語言告訴他:“岡為你的表現很差, 所以媽媽不能給你買蛋糕。 如果你想吃蛋糕應該對媽媽說。 。 慢慢地, 孩子就學會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想法。
(4)多給孩子一些愛。 一些心理學家強調, 要使孩子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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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讓孩子學會與人合作。 舉例告訴孩子, 詢問與命令產生的效果截然不同, 比如“把書拿給我, 好嗎?”和“把書拿給我!’還有, 告訴孩子做什麼而不是不要做什麼。 例如你想要孩子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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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勢利導, 不要破壞孩子高興的情緒。 有時孩子玩得正高興的時候, 被父母突然打斷片要求做他不願意的事, 這會引起孩子反抗的導火線, 甚至還會發展到與父母對抗。 近來報刊上不時披露的青少年離家出走, 不少就是孩子在感情上與父母疏遠、對抗而採取的極端之舉。 兩代人應當相互尊重, 尤其是父母要尊重孩子的權利, 不偷看孩子的日記和信件, 不偷聽孩子的電話, 不強迫孩子說出小想公開的秘密。
當然, 父母負有監護人的責任, 但這種監護是監督與保護之責, 是以尊重為前提的。 父母的權力在於通過自己的教育影響, 使孩子能夠獨立面對秘密並從容、恰當地處置。 如此正確對待、巧妙實施,可以幫助孩子健康、自信地渡過人生的兩段關鍵時期。
父母的行為會直接影響孩子的思想和行為,因此,父母要控制自己的行為,特別是在孩子面前。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確實毫無原因地產生抵抗行為,不要因為覺得煩而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
如此正確對待、巧妙實施,可以幫助孩子健康、自信地渡過人生的兩段關鍵時期。父母的行為會直接影響孩子的思想和行為,因此,父母要控制自己的行為,特別是在孩子面前。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確實毫無原因地產生抵抗行為,不要因為覺得煩而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