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寂寞的時候, 就愛無故發脾氣, 不聽大人的話。 我是一個打了孩子會常感後悔的人, 平時也不喜歡打, 只是用道理說服他。
我想孩子的性情還是任由發展的好, 如果父母做得太過份, 嚴重地傷害了他的自尊, 對他長大以後是極不利的。 我在很多時候, 只是說服, 而不願壓服。
我希望自己的孩子性格能夠倔強, 堅忍, 如果他這種性格能夠養成, 那也不枉我們愛他養他。 因為一個人如果能夠倔強、堅忍, 他以後面對複雜的世事, 能夠應付, 對於自己的事業, 能有信心去闖出一番天地來。 我在40歲之後, 就十分留意周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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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逼迫孩子承認什麼。 因為逼迫是製造謊話的起因;我在他犯錯之後, 也不想迫他多說幾句“我錯了”, “保證不再重犯”的話, 我注重實際。
孩子的頑劣, 有時候表現在對父母教訓他時所露出的違抗。 我在適當的, 必要的說服後, 並不需要他全部順從我的意志。 須知孩子的反抗性大體上只能萌芽于與父母相處之間, 如果連這一點也摧毀, 我們還指望他以後有什麼自主的意志嗎?將孩子變成低聲下氣的奴隸是很容易的, 然而那只是一種悲劇。
孩子怕打, 被打之後就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