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期和幼兒期寶寶在哪些情況下出現的“打人”不能被定義為“攻擊性行為”。 我個人覺得定義是不是有目的的攻擊性行為的打人, 要根據孩子當時的情緒狀態, 是不是很憤怒, 知不知道他的“打人”行為會造成對方的痛苦。 比如, 上兩篇文章裡所說的情況, 寶寶打人並不是由於憤怒和故意讓被打的人痛苦, 所以不能算真正意義上的“打人”。
但 是如果孩子知道自己的打人行為會造成別人的痛苦, 而他們還是這樣做, 目的是為了讓他人退讓或害怕, 我們就可以初步判斷為攻擊性的打人了, 比如, 搶玩具的時 候撓小朋友的臉、扇小朋友耳光就可以判斷為打人;妹妹拿哥哥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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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真正意義上的打人原因有很多種, 這篇文章我們側重聊一下那些和家庭環境以及養育方式有關的情況。
一、養育方式和親子關係
父母的言行對孩子有非常的影響, 他們往往是孩子人生中努力接近和模仿的第一個對象, 他們與孩子的相處模式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孩子的行為模式。 如果父母平時的教養方式比較嚴厲, 傾向於用打罵解決問題, 孩子也更大比率會出現較多的打人行為。
我 聽到有些父母對孩子說:“你要乖乖啊, 不乖媽媽就打屁屁!”或者有些父母也告訴我:“徐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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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在和其他小朋友搶玩具的時候, 就會用打人來讓別人害怕, “乖乖”把玩具給他;每次當他生氣的時候, 他就表現出攻擊性的傾向;媽 媽沒有答應他買玩具的要求, 就打媽媽, 小朋友坐在了他想坐的小凳子上, 他就打小朋友。 然後如果其他小朋友因為害怕, 哭著走開了, 把玩具還給他了, 把小凳子 也讓出來了, 孩子就覺得, 原來打人真是一個好辦法呀!如此這般, 他的打人行為就被強化和鞏固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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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吸引父母的關注
父母忙於事業, 沒有時間陪伴孩子, 忽略了和孩子的親子相處;父母吵架鬧矛盾甚至分居離婚, 沒有很好地傾聽和顧及孩子的感受;父母決定再要一個孩子, 媽媽懷孕期間或者二寶出生後, 老大覺得自己被忽略……
孩 子通常都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想把父母的注意力拉回到自己的身上, 他們一開始可能會盡可能表現得更好, 希望父母可以注意到他們的良好行為。 如果父母沒有發 現, 忽略一直繼續, 他們可能就會出現各種問題行為, 有的孩子表現在學習態度和學習成績上, 有的則表現在夥伴相處上, 他們寄希望於自己的問題行為可以引起父 母的注意。
事 實也確實如此, 有些父母在孩子表現良好的時候無視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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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父母給孩子太多的限制
有時候我們給孩子的限制太多了, 這個不能玩, 因為太髒;那個不能玩, 因為太危險;你要喊人, 不喊人就不是乖寶寶;你要分享, 不分享媽媽不喜歡你……
我們大人在被過多禁錮和強迫的時候, 會覺得壓抑, 會生氣會反抗, 孩子也一樣。 只不過絕大多數的大人明白打人是不對的, 所以我們會用其他的方式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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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是孩子不太會考慮行為和後果之間的關聯, 當他們的憤怒的情緒累積到一定程度, 就會以各種逆反行為或者攻擊性行為爆發出來。 很多孩子就會直接地使用打人的行 為來發洩心中的憤怒, 哪怕他們知道被打的人會疼, 他們也顧不了啦, 甚至有些孩子的憤怒累積過多, 看到別的小朋友哭泣他反而會覺得很開心。 應對方式:
1、不要恐嚇孩子, 說“不……就打”, 更不要打孩子。 其 實很多爸媽已經發現這個方法是沒有長期效果的, 就像一些爸媽找我諮詢時所說:“孩子好像越打越不怕了, 剛挨打就乖一下, 過一會就又開始調皮搗蛋了”。 正如 我經常和這些父母所說的,孩子小的時候,爸爸媽媽可能發現恐嚇和打罵的方法對孩子的行為管理或許有一定效果,因為在很小的孩子眼裡,爸爸媽媽是絕對的權 威,他們被打後會痛,更多的是內心的那一份懼怕和無助。
如果這種恐嚇和打罵繼續下去,父母很快就會發現,孩子越大,反叛得越厲害,出現各種主動或消極對抗行為,比如和父母頂嘴,父母打他們,他們也打父母,或者在面對父母時“遮罩”任何語言輸入,爸爸媽媽的話不入他們的耳朵,更談不上入腦和入心了。
所以,父母完全沒有必要用讓孩子反叛、變得攻擊性為代價,來獲得短暫不持久的“聽話”。在瞭解孩子的基礎上,盡可能採用“正面管教”的方式,既能形成良好的親子關係,又能幫助孩子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關於正面教育方面的書籍,可以參考我以前的育兒書籍推薦文章(連結)。
2、在你能接受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給孩子自由選擇和自由發揮的機會,尊重孩子的想法,試著在瞭解孩子感覺的基礎上引導孩子,而不是一味強迫。
給 孩子選擇的機會,其實是一個雙贏的過程,因為每個人在有選擇權的時候,都覺得自己對生活有著很好的控制感。大人可以在自己能接受的範圍內給孩子選擇的機 會,大人覺得有控制感,一切盡在掌握(反正孩子選什麼都是你預先假設好的),而孩子也在自己做選擇的過程中感受到被尊重。
比如,你問孩子: “你是想現在洗澡還是五分鐘以後再洗?”其實早五分鐘也好,晚五分鐘也罷,對於大人來說是沒有太大差別的,卻可以不費口舌就收穫一個配合的孩子;而孩子 呢?也能感覺到他們自己做主的掌控感和快樂感,這個過程也是鍛煉孩子自己思考,自己做決定的機會。這就是“雙贏”的過程,何樂而不為呢?
正如 我經常和這些父母所說的,孩子小的時候,爸爸媽媽可能發現恐嚇和打罵的方法對孩子的行為管理或許有一定效果,因為在很小的孩子眼裡,爸爸媽媽是絕對的權 威,他們被打後會痛,更多的是內心的那一份懼怕和無助。如果這種恐嚇和打罵繼續下去,父母很快就會發現,孩子越大,反叛得越厲害,出現各種主動或消極對抗行為,比如和父母頂嘴,父母打他們,他們也打父母,或者在面對父母時“遮罩”任何語言輸入,爸爸媽媽的話不入他們的耳朵,更談不上入腦和入心了。
所以,父母完全沒有必要用讓孩子反叛、變得攻擊性為代價,來獲得短暫不持久的“聽話”。在瞭解孩子的基礎上,盡可能採用“正面管教”的方式,既能形成良好的親子關係,又能幫助孩子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關於正面教育方面的書籍,可以參考我以前的育兒書籍推薦文章(連結)。
2、在你能接受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給孩子自由選擇和自由發揮的機會,尊重孩子的想法,試著在瞭解孩子感覺的基礎上引導孩子,而不是一味強迫。
給 孩子選擇的機會,其實是一個雙贏的過程,因為每個人在有選擇權的時候,都覺得自己對生活有著很好的控制感。大人可以在自己能接受的範圍內給孩子選擇的機 會,大人覺得有控制感,一切盡在掌握(反正孩子選什麼都是你預先假設好的),而孩子也在自己做選擇的過程中感受到被尊重。
比如,你問孩子: “你是想現在洗澡還是五分鐘以後再洗?”其實早五分鐘也好,晚五分鐘也罷,對於大人來說是沒有太大差別的,卻可以不費口舌就收穫一個配合的孩子;而孩子 呢?也能感覺到他們自己做主的掌控感和快樂感,這個過程也是鍛煉孩子自己思考,自己做決定的機會。這就是“雙贏”的過程,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