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手術治療:馬蹄內翻足的初期治療應采取非手術療法, 一般包括系列手法矯形及石膏矯形。 生后3~5天即開始治療, 在臨床醫師的指導下, 做手法按摩, 每天4次, 每次20分鐘。 首先應糾正踝關節跖屈, 其次是矯正跟骨內翻和前足內收畸形。 對畸形嚴重者, 也可直接作石膏矯形治療。 起初每5~7天更換一次石膏, 隨著畸形的矯正, 可延長至每2周更換一次石膏。 一般經過23個月的矯形治療, 足部畸形可基本矯正。 隨后可維持手法按摩, 或穿矯形鞋鞏固療效。 若足部畸形嚴重、關節明顯僵硬、石膏矯形療效不滿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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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術治療:手術方式較多, 為盡量保留患足關節的功能, 應根據患兒的年齡及畸形程度, 逐步、分次的手術。 一般是先做患足的跟腱延長術并可配合用克氏針內固定矯正跟骨內翻, 若踝關節背伸仍不理想, 可加做后關節囊及距下關節囊的松解。 對畸形嚴重者, 可直接行患足內后側軟組織松解術(turco手術)或廣泛的后內側和后外側松解(改良McKay手術)。 對年齡較大者可做跟骨外翻截骨術、兩關節融合術或三關節融合術。 往往手術次數越多, 關節功能喪失越嚴重。 患幾年齡越大(如10歲以上), 手術僅能矯正患足外觀, 而對足部功能恢復的療效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