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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到12歲的孩子會很認真地玩打仗的遊戲, 但是這種遊戲的規則叫能很嚴格。 他們可能會出現爭吵和打鬧, 但是真正的打鬥現象則很少出現。 這個年齡的孩子通常不再向他們的父母射擊了, 即使在開玩笑的時候也不這麼做。 這並不是因為父母對孩子的要求更嚴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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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進入青春期以後, 他們的攻擊欲望就更加強烈了。 但是大多數孩子此時已經能夠把這些情緒引向運動中和其他比賽中, 或者引向與好友的玩笑中去了。
孩子玩槍和攻擊性的玩具好嗎 玩槍好不好呢?我認為沒有什麼害處。 對此我已經強調多年了。 有些家長考慮得很周到。 他們不想讓孩子養成絲毫違法或者好戰習氣, 因此對是否應該讓孩子玩手槍或者其他戰爭玩具提出疑問。 我的解釋是, 玩槍和好戰之間沒有多少聯繫;玩打仗是孩子約束自己的攻擊性的必然過程;多數牧師和和平主義可能也玩這種遊戲;現實的家長可能不會擔心自己會真的培養出一個惡棍來;好鬥的少年犯並不是因為在5歲或者10歲的時候扮演強盜才導致個性變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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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我現在還是想多給家長一點鼓勵, 希望他們引導孩子用暴力。 有很多的事件使我相信, 這麼做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社會中的攻擊性 我曾觀察過一位有經驗的幼稚園教師的課堂情況。 這是最先讓我改變想法的事件之一。 她的學生什麼也不為就粗魯地對打, 而且越打越凶。 當她規勸孩子們的時候, 他們就反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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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我改變想法的另一件事是, 甘迺迪總統遇刺以後, 一些學生聽到這個消息竟然都歡呼起來。 這讓我感到非常震驚。 但是我不想責怪孩子們。 我想責怪的是這樣一些父母:他們在談論自己不喜歡的總統時常說, “如果我有機會, 我就殺了他!”
這件事情又讓我想起美國人容忍殘酷、違法和暴力的另一些證據。 我們曾經殘暴地對待過印第安人;在有些邊遠開發區我們又退回到了由治安維持會來主持公正的傳統;我們對後來移居美國的移民過於苛刻;我們常常對那些持某種政治或宗教觀點的人有失公允;我們的犯罪率高於其他類似的國家;許多成年人和兒童對那些西部暴力劇和電影電視中的野蠻犯罪故事一直興趣不減;我們不僅有過一段種族主義的私設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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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這些現象中有一些只是美國人口中一小部分人的特殊作風。 即使是那些大多數人都具有的特點也並不一定說明美國人骨子裡就比其他國家的人好鬥。 我認為,更準確地說,是我們的好鬥性從兒時起就一直沒有得到較好的控制。
為了能過上更加穩定和文明的社會生活,我們應該教育我們的下一代更好地尊重法律,更好地尊重別人的權力和情感。 我認為,更準確地說,是我們的好鬥性從兒時起就一直沒有得到較好的控制。
為了能過上更加穩定和文明的社會生活,我們應該教育我們的下一代更好地尊重法律,更好地尊重別人的權力和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