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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認懷孕

一、月經停止來潮
在月經週期正常的健康已婚婦女, 月經過期1~2周尚未來潮者, 應首先考慮是否妊娠。 必須在停經40天以上, 妊娠才比較可能。 若第二個週期月經仍不來潮, 則妊娠更為可能。

二、噁心或伴有嘔吐
孕婦常伴有腸道系統功能紊亂, 出現噁心或伴有嘔吐, 所謂“孕期晨吐”常在早晨出現, 在數小時內消失, 雖然有時可持續較久或在其他時間出現。 一般在停經6周後出現, 至孕12周後自然恢復。

三、尿頻
在早孕期由於子宮增大, 在盆腔內壓迫膀胱, 可出現尿頻現象, 可持續數月, 子宮增大至腹腔內時, 尿頻症狀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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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乏力
早孕期常有乏力現象。

單純依靠妊娠試驗, 不但有可能出現假陽性或假陰性, 還可能有重要的遺漏, 所以是不可取的。 診斷早期妊娠應將病史、體征及輔助檢查結合起來, 不僅正確診斷率高, 還可查出意想不到的合併症。

(1)早孕檢查
心、肺、肝、脾、腎的一般檢查, 同時測血壓、體重、身高等。  

(2)婦科檢查 
外☆禁☆陰色素加深, 陰☆禁☆道壁及宮頸呈紫藍色, 子宮增大與停經月份相符, 質地柔軟。  

(3)輔助檢查 

①尿妊娠試驗 
懷孕後10天左右孕婦就會向尿中排泄一種絨毛膜促性激素, 此時取尿液檢測, 若為陽性者, 即可診斷為妊娠, 準確率達99%。  

②B超檢查 
停經45天以上, B超可以見到子宮內有胚胎或早期胎心搏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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