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宮底高度來推測胎兒發育是否, 正常情況應該為:
1、胎兒12周時, 宮底高度在恥骨上緣。
2、胎兒16周時, 宮底高度在臍部與恥骨上緣之間。
3、胎兒20周時, 宮底高度在臍下一橫指。
4、胎兒24周時, 宮底高度在臍上一橫指。
5、胎兒28周時, 宮底高度在臍上三橫指。
6、胎兒32周時, 宮底高度在臍與劍突(胸骨下端)之間。
7、胎兒36周時, 宮底高度上升緩慢或因胎兒頭部入盆而有所下降。
做檢查時要先排尿。 取平臥位, 兩腿屈曲。
二、自己測胎動來判斷胎兒發育是否正常:
從妊娠7個月以後, 每天上午、下午、夜間各計一小時胎動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