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如何與孩子溝通協商?

我們上次說邊界之內儘量自由,

那就意味著一切聽孩子的嗎?

肯定不是這樣。 溺愛效果不好。

父母只是不強迫, 不等於沒態度。

這仍是自由人與自由人溝通的問題,

生活中並非只有聽我的vs.聽你的。

自由人之間經歷萬千複雜的事,

都可以“商量商量”。

父母與孩子之間避免權力之爭,

並非依靠父母的軟弱和溺愛,

而是需要有比鬥爭更好的解決之道。

這一篇我們就講更好的解決之道:

溝通與協商, 而溝通的基礎是傾聽。

【經典說】

《兒童的一百種語言》

兒童一出生就有願望也具有能力去尋找生活的意義和自我感受。

Advertisiment

溝通和對話所必需的相互傾聽和相互期待的能力, 是思想的特質, 也是兒童明顯具備的智慧。

什麼是傾聽

傾聽時應是開放的、敏感的, 照顧聽者和被聽者兩方面的需要, 不僅用耳朵, 而且要運用多種感官參與傾聽活動。

傾聽自己——“內部傾聽”——能鼓勵我們傾聽別人, 而反之, 當別人傾聽我們時也如此。

傾聽應歡迎並開放地對待差異, 承認別人的解釋和觀點的價值。

傾聽是學習關係的基礎。 通過行動和反思, 學習便在主體頭腦中發生, 並通過想像和交流而成為知識和技能。

我們在學校和家庭中可以給予兒童的最重要的禮物是時間, 因為有時間便可以傾聽和被傾聽。

幼兒天性賦有此種品質, 他們是周圍萬物的最佳聽眾。

Advertisiment

他們傾聽生活中所有的形狀和顏色, 他們喜歡傾聽他人——成人的和同伴的, 他們覺察到傾聽對於溝通活動是至關重要的。

當兒童把他們的心理圖像或理論與別人交流時, 他們同時也在對自己進行表述, 發展更為自覺的自我意識, 這就是兒童“內在的傾聽”。

教育者的任務不僅是允許兒童表達他們的差異, 還要使他們有可能通過協商進行交流, 對各自的想法加以比較。

【晴媽說】

這一篇選擇經典材料時頗為躊躇,

不少親子溝通的書強調說話方式,

操作起來都顯得有一點複雜,

留到下一分支再專門講語言表達。

最終選了這本講瑞吉歐的書,

主要的原因是:它強調傾聽。

我們在生活中的溝通常常無效,

是因為相互聽得太少,

Advertisiment
說得太多。

衡量對話有效與否, 簡單的標準是:

是否根據對方的話調整自己的話。

若不管對方怎麼說, 自己都不變,

那不是對話, 是比賽演講。

成功對話首先要聽懂對方的意思,

發表觀點之前, 先問問自己:

“他是這個意思嗎?我確定嗎?”

我們有時候與孩子溝通有困難,

是因為傾聽之前就抱定了想教導的話,

傾聽是溝通的第一步, 傾聽各種信號。

孩子的哭鬧也是一種表達, 他是在說:

“我太難受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

越不去傾聽, 越激化他的困擾。

最終希望我們的傾聽促進孩子的表達。

聽他說話時, 給他足夠長的時間,

另一方面是要讓孩子感覺表達有意義。

“表達有用”, 是非常重要的促進,

要麼是能被安撫, 要麼是得到改善,

Advertisiment

至少是感到自己能被理解。

回到我們的管教, 上次說到,

邊界之內的事情儘量給予寶寶自由。

但無論如何, 不可能毫無矛盾,

還是有很多事情寶寶和父母衝突。

矛盾的解決, 通常可以依靠協商。

所謂協商, 就是在有效溝通之後,

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協商分成兩步, 一是相互理解,

二是共同接受遵守某種契約安排。

先說第一點:理解。 這點常受到忽略,

但成功的協商必須照顧雙方意思,

如果只是單方意思, 應叫霸王條款。

每當孩子不聽話, 父母總是心急,

恨不得跳過理解, 直奔管控策略。

霸王條款的結果也很自然,

對方會輕易違約, 還不覺得有愧。

“這是你的條款, 跟我沒關係。 ”

只有雙方合意的契約才可能執行。

和平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Advertisiment

與孩子有效溝通、照顧他的意見。

這就需要傾聽、鼓勵、接受意見。

讓孩子學會表達自己的心聲,

只有符合其心聲, 孩子才接受契約。

從很小就可以鼓勵小孩表達自我,

一是引導孩子觀察事情和感受,

二是在合理範圍內接受孩子的要求。

你接受他, 他才可能自願接受你。

解決途徑的第二步是建立契約。

雙方尋找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在正面管教、PET父母訓練中都提到,

避免權力之爭需要尋找共同方案。

父母的談判權力大一些可以,

只給予有條件、有限選擇也沒問題,

但重點是在過程中記住最終目的:

通過尊重孩子, 讓孩子學會尊重人。

當然, 生活中的問題往往在於,

孩子的契約精神太弱, 總是違約。

父母在這個時刻非常容易暴躁:

說好了又耍賴,還是揍一頓有效。

但這裡面最大的trick在於:

父母僅想成事,還是培養契約精神。

除非“打屁股”最初在協定裡達成,

否則就屬於契約之外隨意的懲罰,

久而久之,只會讓孩子更不重契約。

最好的懲戒就是強制執行合約,

孩子的不滿哭鬧,已經是懲戒。

最終期望他懂得思考、承擔承諾。

溝通理解,尋找共同接受的解決方案,

達成契約,學會遵守承諾和約定。

這需要花很久來培養,但值得。

而一旦良性迴圈,生活會簡單很多。

你會驚訝地發現孩子能完成契約,

兩歲孩子說話算話的精神都是驚人的。

當然,還是有很多時候無法解決矛盾。

說好了又耍賴,還是揍一頓有效。

但這裡面最大的trick在於:

父母僅想成事,還是培養契約精神。

除非“打屁股”最初在協定裡達成,

否則就屬於契約之外隨意的懲罰,

久而久之,只會讓孩子更不重契約。

最好的懲戒就是強制執行合約,

孩子的不滿哭鬧,已經是懲戒。

最終期望他懂得思考、承擔承諾。

溝通理解,尋找共同接受的解決方案,

達成契約,學會遵守承諾和約定。

這需要花很久來培養,但值得。

而一旦良性迴圈,生活會簡單很多。

你會驚訝地發現孩子能完成契約,

兩歲孩子說話算話的精神都是驚人的。

當然,還是有很多時候無法解決矛盾。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