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兒童智力發育水準,
首先必須瞭解正常兒童的智力發育。
兒童智力的發展是參差不齊的,
有的發展快,
常被稱為早熟兒童;有的發展較慢,
被稱為晚熟兒童;有的兒童學習快,
智慧過人,
常被譽為“天才兒童”;有的則因生理上等種種原因,
學習和生活都有嚴重困難,
被稱為智力落後兒童。
這些個體差異只是少數,
絕大多數兒童基本上都按著差不多的速度發展,
正是依據這些共同的特徵將兒童生長期劃分為嬰兒期(從出生到1歲)、幼兒期(1歲到3歲)、學前期(3歲到6歲)、學齡期(6歲到11~12歲)及青春期。
評價兒童智力是根據各期智力發育特點進行的,
Advertisiment
Advertisiment
評價兒童智力發育有如下意義:
①為早期教育提供依據。 兒童生長發育有其規律性, 早期教育應依據其規律性, 不能超越其實際水準和能力, 不能要求過高、過急。
②及早發現有缺陷的兒童, 充分利用早期神經系統可塑性強的時機, 改善環境進行訓練, 及早進行干預, 以促進其智力發育。
③可以發現兒童某一方面的問題, 如有的小兒動作發育較遲鈍, 有的語言發育較晚, 可根據每個兒童存在的具體問題加強教育和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