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寶寶用藥前就已經出現發熱, 而用藥後熱度仍持續不退, 那這種情況是由於寶寶原來疾病引起的發熱未退, 還是由於藥物所引起的發熱, 需不需要停藥呢?藥物熱和普通發熱要如何辨別呢?
專家解答:
藥物熱即是藥物本身引起的發熱, 在臨床上常與疾病所引起的發熱相混淆而不易鑒別。 而要鑒別這兩種情況又非常重要, 因為如發熱為藥物所引起, 則應當立即停用此藥。 相反, 如發熱為疾病本身所引起, 則應當繼續用藥。 因此對於藥物熱要提高警惕, 及時鑒別診斷。 對於新手爸媽, 這裡總結了4條識別藥物熱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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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是接受藥物治療的發熱患兒, 都要考慮到這一病因。 因此對於寶寶的發熱, 一定要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 並要通過各種化驗輔助診斷, 盡最大努力查找出病灶所在。 若通過以上努力, 始終找不到明顯的感染灶者, 應想到“藥物熱”的可能。
2. 要看寶寶有無其他症狀。 雖然寶寶體溫超出正常(多表現為持續高燒), 但沒有普通發熱的其他症狀, 如咳嗽、流涕、嗜睡、拒哺、抽搐等, 精神狀態良好, 甚至沒有體溫升高所致的心率加快, 此乃“藥物熱”的一大特點。
3. 注意寶寶發熱發生的時間。 典型的藥物熱多出現在用藥後7~10天, 若以前接觸過這類藥物者, 也可在用藥後幾小時內即出現發熱, 個別病例可短至1小時或長達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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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觀察寶寶有無過敏症狀。
若寶寶發熱的同時出現皮疹、哮喘等過敏症狀,
尤其原發病好轉,
而體溫仍高,
或者體溫一度下降後再度升高,
又找不到引起發熱或發熱加重的確切病因,
均要想到藥物熱可能。
若停藥後體溫在24~48小時內恢復正常,
強烈提示“藥物熱”;若再次用藥又出現發熱則基本可以確診為藥物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