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 即使在伊呀學語的一兩歲, 也有自己的意願和喜好, 也有自尊。 因此, 當我們向孩子提出要求, 如要他去睡覺、收拾好玩具、去洗手、小聲說話或者不要打狗、別亂跳的時候, 只把他當作一件無意識的物體來驅使, 就有可能遇到抵抗;而如果使用藝術性語言, 使他感覺到自己被你所喜歡、所尊重, 他往往就會很快地順從:
不可否定
當你向孩子發出“不要去!”“不許吃!”“把它扔掉!”等等否定其當時行為的要求時, 他會感受到壓迫或者打擊, 會自覺或不自覺地產生抵賴情緒。 因此, 當你希望他停止正在進行的活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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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當他抓住毛茸茸的小雞要放到水裡游泳時, 你可以說:“哎呀, 你想看動物游泳嗎?籠子裡那只小鴨可厲害啦, 它遊得比小雞好?你抓來試試看。 ”這樣一來, 他往往就會放下小雞去抓小鴨。
當你看到孩子在水泥地板上翻筋斗而擔心他摔傷時, 你可以說:“你上次在海綿軟墊上翻得很好看, 到上邊翻一下給我看看。 ”
當你看到他拿你的唇膏來畫畫時, 不必厲聲制止, 而是可以說:“鄰居那個小明畫的花很好看, 他用的是彩色畫筆。 咱們家也有, 你要嗎?我拿給你。 ”
幾個選擇
一般情況下, 當你要求孩子做一件事時, 如果只提供一條途徑, 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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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你想讓他洗澡, 可以這樣說:“是洗澡的時候了, 你是要淋浴呢還是要盆浴?”
天冷了, 要他添衣服, 你可以說:“這件衣服真漂亮。 你是自己穿還是讓我來幫你穿?”想讓他彈琴, 你可以說:“老師安排你今天彈琴20分鐘。 你想現在彈呢, 還是中午彈, 或是等到晚上彈?”要開飯了, 你可以說: “你是先喝湯還是先吃飯?”這樣一來, 他就不覺得你是在強迫他, 而是在徵詢他的意見, 想抵賴也不好抵賴了。
設置比較
孩子都有不甘落後的上進心, 因此在一般情況下, 給他設置幾個比較, 往往會促使他的行動。
很晚了, 他還不肯睡覺。 怎麼辦呢?單純的命令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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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興沖沖地在臥室踢球時, 你不必強行制止。 可以說:“昨天小亮在球場踢球, 踢得很遠, 很多人喝彩!”
他寫字潦草, 你可以說:“你寫得比表妹快, 可是她寫的比你整齊。 ”
讚揚別人, 實際是對他的引誘和推動。
針對行為
無論孩子犯了多嚴重的錯, 我們都只能讓孩子明白, 我們不贊成他的行為, 而不能否定孩子本人。 當孩子把雞蛋當球甩爛在地上, 罵他“真蠢”, 他肯定不服氣。 而如果說:“你把雞蛋甩爛在地, 咱們中午就沒雞蛋吃了。 怎麼辦呢?”這樣一問, 他就知道自己錯了。 他往樓下人家的雨棚上淋水, 你如罵他“沒道德”, 他可能會頂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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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總是怨孩子不聽話, 有時, 也需要想想自己原因。 同樣的事物, 調換一個角度就不同了, 同樣的, 一句話, 換種說法效果也就完全不同。 以上是我的一些經驗之談, 諸位家長不妨試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