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溫:
正常人的體溫在360~37.4℃之間, 超過這個範圍就是發熱038℃以下為低熱, 39℃以上為高熱。 不到正常範圍為體溫不升。 凡遇有發熱或體溫不升時均要及時進行處理, 以防發生變化。 測量體溫要準確地應用體溫表, 測量前體溫表用70~75%酒精消毒, 測口腔溫度時不能喝水、吃東西, 如已吃東西需隔半小時後再測。 也不能在測體溫前作劇烈活動或在臉部作冷、熱敷, 測量時將體溫表的水銀甩至35℃以下, 然後將水銀頭置病人舌下, 口唇緊閉3分鐘。 如是昏迷、意識不清者可置溫度計於腋下, 解開衣服, 擦乾汗液, 夾緊腋窩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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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脈搏:
脈搏是心臟收縮在血管壁上形成的波動。 正常成人安靜狀態下每分鐘為60---80次, 小兒每分鐘為100~120次。 成人如每分鐘少於60次, 則為心動過緩(遲脈), 每分鐘多於100次, 則為心動過速(數脈)。 脈的快慢與情緒、活動等有關, 發熱時脈搏也會加快。 同時, 脈的跳動每次間隔時間是相等的, 即脈律是有規則的, 如脈律不規則即稱為結代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