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最有利於優生的時機受孕, 避免下面所說的一些不利因素, 就能避免或減少有缺陷的嬰兒出生。
1、要避免高齡〖35歲以上)懷孕, 因為35歲以上的婦女生育畸形兒的概率較高。
2、夫妻雙方中任何一方身體健康狀況欠佳時要避免懷孕, 如患有急性傳染病、病毒性肝炎、風疹、流感等疾病時, 應另擇時機懷孕, 因為這些疾病可能影響精子和卵子的品質及胚胎的發育。 在女方患有心、肝、腎等部位的慢性疾病, 並已影響內臟功能時則更應該避孕, 直到病情緩解, 不再用藥, 器官功能複元後才能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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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婦女直接接觸過放射線, 如放射科工作人員或剛進行過腹部透視者, 最好4周後再懷孕。
4、長期服用某些可產生致畸或不良影響的藥物, 如抗癌藥、抗癲癇藥、鏈黴素等, 最好在停藥一段時間後再懷孕。 服避孕藥者建議在停藥3 個月後再懷孕。
5、避免一些不利因素對受精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