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病是指由遺傳物質發生改變而引起的或者是由致病基因所控制的疾病。 遺傳病是指完全或部分由遺傳因素決定的疾病, 常為先天性的, 也可後天發病。 如先天愚型、多指(趾)、先天性聾啞、血友病等, 這些遺傳病完全由遺傳因素決定發病, 並且出生一定時間後才發病, 有時要經過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後才能出現明顯症狀。
隨著醫學的發展, 一些遺傳病已經能夠治療, 特別是1953年DNA雙螺旋結構的發現, 促使了分子醫學的誕生, 開始應用基因療法治療遺傳病。 預防遺傳病患兒的生出, 是極為重要的。
Advertisiment
遺傳病主要特點
遺傳病是因遺傳基因或遺傳物質的改變導致的疾病。 遺傳物質只能在有血緣關係的成員中傳遞, 並且受累個體可能在受精卵時期即已獲得了致病基因, 保持到終身。 因此遺傳病通常有以下幾個特點:
①家族聚集性。 即家族中有多個成員患病, 或者一對夫婦反復生育患同樣病的病孩。
②垂直傳遞性。 遺傳病只在血緣親屬中自上代往下代傳遞, 無血緣的家族成員不受影響。 血緣親屬中也不能橫向傳遞, 如哥哥不能傳給弟弟。
③先天性。 這些基因大多可能在胚胎期已經發揮了致畸的作用。
Advertisiment
④終身性。 終身性意味著兩點:
其一, 對大多數遺傳病還缺乏有效的臨床治療措施, 一旦病情發生, 很難徹底糾正或根治;
其二, 主要是指無法改正患者的致病基因。 患者通過飲食控制、內外科技術及當今發展起來的基因治療技術, 在某種程式上可以改善甚至完全糾正臨床症狀, 但是其致病基因仍保持終身, 並通過生殖傳給子女。
主要類型
疾病類型:由於遺傳物質的改變, 包括染色體畸變以及在染色體水準上看不見的基因突變而導致的疾病, 統稱為遺傳病。 根據所涉及遺傳物質的改變程式,
Advertisiment
其一是染色體病或染色體綜合征, 遺傳物質的改變在染色體水準上可見, 表現為數目或結構上的改變。 由於染色體病累及的基因數目較多, 故症狀通常很嚴重, 累及多器官、多系統的畸變和功能改變。
其二是單基因病, 目前已經發現6500余種單基因病, 主要是指一對等位基因的突變導致的疾病, 分別由顯性基因和隱性基因突變所致。 所謂顯性基因是指等位基因(一對同源染色體同位置上控制相對性狀的基因)中只要其中之一發生了突變即可導致疾病的基因。 隱性基因是指只有當一對等位基因同時發生了突變才能致病的基因。
第三是多基因病, 顧名思義, 這類疾病涉及多個基因起作用,
Advertisiment
那麼, 遺傳病能夠治療嗎?以前, 人們認為遺傳病是不治之症。 近年來, 隨著現代醫學的發展, 醫學遺傳學工作者在對遺傳病的研究中, 弄清了一些遺傳病的發病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