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藥物可成耳聾“元兇”
對於兒童, 耳毒性藥物主要是抗菌藥物, 以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最為多見, 其中最常見的為鏈黴素、慶大黴素, 其次為新黴素、卡那黴素、阿米卡星等。 其他的耳毒性抗菌藥物有大環內酯類(紅黴素、阿奇黴素等), 四環素類(四環素等), 糖肽類(萬古黴素等), 氟喹諾酮類(諾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
另外, 我們臨床常見的“一針致聾”現象, 就是使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一針後出現的不可逆性雙耳對稱性極重度耳聾, 一旦出現無有效治療方法。 這是一種母系遺傳性疾病——線粒體DNA突變。 在家族中如有1個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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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家長在給孩子用藥後, 應密切觀察孩子的反應, 一旦發現孩子變得特別安靜, 或者對周圍聲音反應遲鈍, 或出現走路不穩、摔跤等, 家長一定要及時帶孩子就診。
藥物性耳聾關鍵在預防
對於兒童, 耳聾早期症狀不易識別, 很難引起家長注意。 尤其是嬰幼兒, 由於不會表達, 到了該會說話的年齡還沒有開口說話, 往往到這時家長才發現, 兒童的語言發育已經嚴重受損, 不僅致聾而且致啞, 貽誤了治療的良好時機。 因此, 家長需要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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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給兒童使用耳毒性抗菌藥物, 嚴格掌握各種致聾藥物的適應證。 如果必須使用, 劑量應小, 療程宜短, 儘量不要靜脈給藥, 盡可能地避免聯合用藥, 並採取一定的保護措施。
2.對嬰幼兒以及原有感音神經性耳聾者, 致聾藥物應慎用或適當減小劑量, 對有遺傳性耳聾家族史的患者應慎用或不用。
3.對高危人群(如有耳聾家族史、聽力殘疾人群或明確為線粒體DNA A1555G突變致聾的家系)在用藥前應進行耳聾基因篩查和防聾宣教, 使耳聾患者的親屬正確應用或避免應用耳毒性藥物。
4.如果必須使用, 在使用過程中, 對有語言能力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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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發現早治療
對於兒童抗菌藥物中毒性耳聾, 聽力障礙會嚴重影響患兒早期的語言開發、社會情感的形成、認知行為的發展等, 一般認為治療時機應抓緊在使用抗菌藥物後的半年至1年之內, 早期發現、早期治療至關重要。
第一, 立即停藥。
第二, 藥物治療。 儘快採用擴張血管藥物、降低血液黏稠度和溶解血栓藥物、神經營養藥(B族維生素)、抗氧化和清除氧自由基藥物、能量製劑、腦代謝促進劑等藥物進行治療, 必要時可以使用激素和高壓氧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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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對於不可逆耳聾兒童可考慮仿生學替代治療:選配助聽器或人工耳蝸植入。 及早佩戴助聽器或安裝人工耳蝸有利於患兒利用殘餘聽力, 及早進行聽覺語言訓練矯正, 更好地回歸社會。
總之, 合理使用藥物, 對預防兒童發生藥物性耳聾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