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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因為玩具打起來

昨天, 一個媽媽和我語音聊天, 很著急地講述了下午發生的一場衝突。

爺爺帶她兩歲半的兒子鬧鬧去廣場玩。 鬧鬧最喜歡玩秋千, 其他小朋友也喜歡, 但廣場上只有兩個秋千, 經常有小朋友排隊等候。

昨天鬧鬧沒睡午覺就出去, 人比較少, 小傢伙玩得很high。 爺爺看孫子高興, 自己也高興, 忽略了兩三個小朋友已經眼巴巴跑過來好幾次, 看看鬧鬧有沒有從秋千上下來。

這個媽媽說:“爺爺的理論是這玩意兒和公園的凳子一樣, 誰先坐下就是誰的, 前頭的人坐夠了, 後頭的人才有機會坐。 ”

這話聽著有點兒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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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道理上好像又沒有錯。 為了避免家庭矛盾, 她也沒有深究。

有個孩子的奶奶, 看自家孫女等了十幾分鐘還沒玩上秋千, 直接指責爺爺不會教育孩子, 就知道寵溺, 別的小朋友下著雨排這麼久的隊, 也不讓鬧鬧下來。

一來二去, 吵得驚天動地, 孩子自然也嚇得哇哇大哭。

這位媽媽問我:“爺爺錯了嗎?公共場合的玩具, 不要遵循先到先得、別的小朋友等待的原則嗎?”

以前, 也有朋友後臺留言說孩子在外爭遊樂設施的問題, 印象最深的就一個媽媽講述的事件。

也是去遊樂場玩, 小朋友都喜歡坐一個環遊樂場的小火車, 正常情況下, 小朋友體驗一次就會下來, 但有個小男孩連續坐了三次, 還是不肯下來, 媽媽每次都順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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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看不慣, 抱怨了句:“工作人員都說了, 每位小朋友只體驗一次, 以便讓每個小朋友都有機會乘座。 ”

小男孩的媽媽立刻發飆:“我怎麼沒聽見有人這麼說, 又不是繳費的, 你們想坐也可以啊, 管別人的閒事幹嗎?”

工作人員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小姑娘, 看這個客戶很凶, 也沒敢說話, 其他人更是敢怒不敢言。

公共遊樂場所的爭吵, 喆同學出生以來我見過不少, 大多數情況下, 我會選擇沉默或帶孩子去玩別的, 之前還推送過一篇文章:《好吧, 我認慫》——為安全著想, 最後不與那些蠻不講理的人計較。

幸運的是, 絕大數媽媽知道從法理上講, 讓別的小朋友排隊等待沒錯, 但實際操作中, 她們都在默默遵守著公共場所的“江湖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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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孩子接觸公共玩具開始, 就讓他明白這些東西不屬於自己, 每個小朋友都有權利玩。 這樣的界定, 會讓孩子的物權概念更明晰。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自己家孩子感興趣的玩具一直沒有別的小朋友來搶, 可以不干預;如果有別的小朋友表現出興趣, 一定要提醒自己家孩子, 這是公共玩具, 所有小朋友都有權利玩兒;如果別的小朋友提出要求時自己不想讓出, 可以繼續玩, 但佔用時間儘量別太長。

——假如有好幾個小朋友在排隊等候, 媽媽可以給孩子限定時間, 這裡需要注意一點:三四歲以下的孩子很少認識表, 也沒有時間概念, 家長可以指著手機上的數位, 告訴他這個數位變成幾, 咱們就要去玩別的。 一個朋友的辦法是給出兩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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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想玩五分鐘還是十分鐘, 然後和孩子一起設定鬧鐘, 鬧鐘響了讓孩子讓出玩具, 然後和媽媽一起關掉鬧鐘。

——如果孩子放下某件玩具後還念念不忘, 媽媽可以引導他重新排隊, 這樣既遵守了公共場合的社會規則, 又能重新玩上自己喜歡的東西。

——如果自己家孩子對別人正在玩的玩具感興趣, 可以引導他前去商量, 詢問對方“能不能讓我玩一會兒”;對方不同意, 可以讓他拿別的東西去交換;交換還是不能達成目的, 就引導孩子轉移注意力, 告訴他“過一會再過來試試”;如果孩子不願意玩其他的, 而是想等待, 家長可以陪孩子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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