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我一直再跟兒子強調:誰打你你要告訴爸爸媽媽!
小孩子打架, 這本來是常有的事。 過去, 我對這類事並不大關心。 偶爾被別的孩子打了幾下, 也沒過於叫真兒。
有的家長還給孩子制訂了“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人若犯我, 我必犯人”的“大政方針”。
孩子養得太嬌, 就是有錯, 也是極力文過飾非, 捨不得打罵。
Advertisiment
就像古代《小兒語》中所說的:自打一下偏疼, 人說一句偏怨;口噙一個嬌兒, 斷送壞了幹看。
孩子之間發生摩擦、衝突, 今天你的孩子被比他大一點兒的孩子打了幾下, 沒準兒明天你的孩子也有可能打了比他小的孩子幾下。 這種事, 誰也不敢“打保票”。 依我看, 小孩子之間的衝突, 就像是足球比賽場上足球運動員的“合理衝撞”, 只要不是“惡意侵犯”, 是足球“比賽規則”中允許的, 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大人不必干預。 小孩子本來就是在“摸爬滾打”中成長起來的。
學走路時跌倒了, 爬起來, 又跌倒了, 再爬起來;孩子們在一起玩耍,
Advertisiment
拒絕成為“熊孩子”, 就要如何正確教育孩子, 為孩子展示正確的是非觀。
孩子之所以會變得喜歡用武力解決問題, 是因為他們從來都不知道, 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
如果不想教出一個不能分辨是非對錯的孩子, 我們需要做到:要讓孩子明白他做這件事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更重要的是, 他必須為這件事的後果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