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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慢性腎炎的自我保健措施

一般認為妊娠能使已有的慢性腎炎加重, 而且容易併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如果原已有較嚴重的慢性腎炎, 則妊娠期往往病情惡化。 慢性腎炎病情較輕者對胎兒影響不大, 但病情重或病程長者, 流產、早產、胎兒富內生長遲緩、死胎及新生兒併發症等機會大大增加。

妊娠合併慢性腎炎的自我保健措施主要有:

(1)孕前應先專科諮詢是否宜於生育。 一般而言, 有蛋白尿而無高血壓、腎功能(肌酐、尿素氮)無顯著不全的, 町以妊娠;腎病已有高血壓和腎功能顯著不全者不宜妊娠, 特別是肌酐>3mg/100ml或尿素氮>30mg/100ml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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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妊娠宜在懷孕3個月內及時做人工流產術終止妊娠。

(2)慢性腎炎病人妊娠期, 應使用中西醫結合療法治療, 力爭病情穩定, 避免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並嚴密監測血壓和腎功能變化。 若腎功能不斷惡化, 應終止妊娠。 對胎兒的預後, 高血壓的水準是關鍵:血壓越高, 胎兒死亡率越大。

(3)慢性腎炎合併妊娠者, 須注意加強營養, 以高蛋白低脂肪食譜為宜;但若腎功能(尿素氮、肌酐)相當差, 則應控制蛋白攝入量;若有水腫應限制鹽和水的攝入。

(4)慢性腎炎孕婦在妊娠後半期應住院治療(病情嚴重者隨時住院), 以便密切觀察腎功能的改變和胎兒生長發育情況, 及時處理, 力爭能得到活嬰和保證母親安全。

(5)如果妊娠期內發展到尿毒癥或腎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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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以挽救母親生命為主, 病人要配合醫師的治療, 注意限制每天食鹽和水的攝入量, 食譜不要含高蛋白、高脂肪, 注意糾正貧血、預防感染以及及時終止妊娠。

(6)慢性腎炎妊娠在產後要加強隨訪(血壓、腎功能指標等), 認真治療疾病。

(7)產後一般可以喂哺。 病情嚴重時, 如腎功能中度以上損害者, 血壓高於21.3/14.6kPa的母親不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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