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間甲亢的病因與非妊娠期間甲亢的病因基本相同, 其中以Graves病最為常見。 其次是毒性結節性甲狀腺腫、甲狀腺自主性高功能腺瘤等。 另外, 妊娠劇吐、葡萄胎、惡性葡萄胎和絨毛膜上皮癌均可出現甲亢。 妊娠期的病理性甲亢極為少見, 發病率極低, 即便是孕前就患有甲亢, 也往往在懷孕後因免疫活性降低而自行緩解或減輕。
不同病因所致甲亢有不同病理生理改變。
1、彌漫性毒性甲狀腺腫 也稱Graves病, 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占甲亢患者的60%~70%, 容易發生在有遺傳上易感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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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 也稱橋本氏甲狀腺炎, 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患者體內有甲狀腺自身抗體, 包括甲狀腺球蛋白抗體(TGAb)和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抗體(TPO-Ab)。 甲狀腺組織學特徵是淋巴細胞浸潤, 結締組織形成和腺上皮改變甲狀腺增大、質韌、不規則。 早期表現甲亢, 然後進入甲低, 部分患者在代謝亢進時容易誤診為毒性甲狀腺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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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毒性結節性甲狀腺腫及毒性甲狀腺腺瘤 在世界上很多缺碘地區, 該地區婦女甲狀腺可發生單發或多發結節, 甲狀腺代償性增生。 單發或多發結節性甲狀腺腫可以發展成甲狀腺毒症, 而出現甲亢。 缺碘所引起的甲狀腺腫或腺瘤, 可以進行外源性補充碘治療而使病情緩解如果由於單個的甲狀腺腺瘤有功能亢進也可以考慮手術切除。 孕婦合併毒性多發結節性甲狀腺腫少見多數孕婦如需手術治療, 儘量延緩到產後進行。
4、滋養細胞疾病 如葡萄胎和絨毛膜上皮癌這些病人血清內β-HCG水準很高, 對甲狀腺刺激作用血清TT4值可較正常人升高1倍臨床上可以出現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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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甲亢的臨床表現, 主要是在妊娠早期出現怕熱、心動過速、易激動等高代謝症狀, 以及有失眠、煩躁、乏力等植物神經症狀。
典型患者以高代謝症候群甲狀腺腫大、突眼為主要表現。 本病起病緩慢, 常不易確定其發病日期。 一般在明確診斷數月以前, 已經有甲亢症狀存在只有妊娠劇吐孕婦隨著噁心嘔吐。 出現手震顫及心悸等症狀而得到及時診斷。 最常見的主訴有性格改變、神經過敏, 表現為煩躁、容易激動、多言多動多疑、思想不集中或寡言抑鬱、心悸(陣發性或持續性)、易倦、畏熱(睡眠時較常人蓋被少)、體重減輕腸蠕動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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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功能改變也是最為突出的臨床表現之一。 常有心動過速, 心率常90次/min。 靜止時外周血管阻力下降, 心率增快, 心搏量加大, 致心排出量增高, 收縮壓升高, 舒張壓降低而脈壓差增大。 無心臟病的本病孕婦也可發生心衰。
1、輕度甲亢對妊娠無明顯影響, 但中、重度甲亢以及症狀未控制者的流產率、妊高徵發生率、早產率、足月小樣兒發生率以及圍生兒死亡率增高。
2、妊娠對甲亢影響不大, 相反妊娠時往往會使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病情有不同程度的緩解。 妊娠期因胎盤屏障,僅有少量T3、T4能透過胎盤,故不致引起新生兒甲亢。但妊娠合併重度甲亢,妊娠可加重心臟的負擔,而加重了甲亢患者原有的心臟病變。個別患者因分娩、產後流血、感染可誘發甲亢危象。
妊娠合併甲亢的處理妊娠合併甲亢通過仔細監護、治療可使母親及胎兒、新生兒的發病率及死亡率降低到最小程度。
一、孕前處理
因甲亢對胎兒有不良影響,應待病情穩定後1~3年懷孕,用藥(抗甲狀腺藥物或核素碘)期間,不應懷孕,應採取避孕措施。
二、孕期處理
1、甲亢孕婦應在高危門診檢查與隨訪,注意胎兒宮內生長發育,積極控制妊高征。
2、藥物治療:抗甲狀腺藥物易通過胎盤,造成胎甲低或甲狀腺腫,故用藥應慎重。輕度一般可不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病情重者應繼續用藥,在妊娠中、晚期劑量不宜過大,一般以維持母血中TT4水準不超過180.6nmol/L正常上限為度。丙基硫氧嘧啶(PIU)為首選藥,可阻斷甲狀腺素合成,阻斷T4在周圍組織中轉化成發揮效能的T3,使血清T3迅速下降。常用劑量為150~300mg/d或他巴唑15~30mg/d,甲亢控制後可逐漸減量,在預產期前2~3周停藥,或使用控制甲亢的最小劑量。普萘洛爾(心得安)為β-受體阻滯劑,用量為10~30mg,每日3次,能緩解由於過多的甲狀腺素引起的全身症狀,此藥作用快,效果好,適用于甲亢危象和緊急甲狀腺手術的快速準備,長期應用可使子宮肌張力增高,致胎盤發育不良,胎兒生長遲緩,甚至促使急性心衰,在全身麻醉下引起嚴重低血壓。對於不能堅持藥物治療或藥物治療有毒性反應的患者可考慮手術治療。
三、產科處理
患者應在預產期前兩周入院,複查甲狀腺功能。甲亢不是剖宮產的指征,一般可經陰☆禁☆道分娩。注意宮縮過強,軟產道損傷及產後繼發宮縮乏力致產後出血。
四、產褥期處理
產後甲亢有復發傾向,宜加大抗甲狀腺藥物劑量。抗甲狀腺藥物可通過乳汁,影響嬰兒的甲狀腺功能,應結合產婦病情及服用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來考慮是否哺乳。丙基硫氧嘧啶(PIU)在乳汁中濃度較小,僅為血濃度的10%,因此服藥期間不必停止哺乳。他巴唑和甲亢平在乳汁中濃度幾乎與血清相同,故哺乳時用藥應慎重。
五、甲亢危象的處理
妊娠期甲亢未控制又停止了治療,則在產科手術、產後出血和產褥感染時可誘發甲亢危象。應立即支援療法及對症處理:①大劑量抗甲狀腺藥物。②口服複方碘溶液。③普萘洛爾(心得安)。④利血平。⑤氫化可的松。⑥廣譜抗生素,預防控制感染。⑦其他:物理降溫,吸氧、鎮靜解熱劑。糾正水和電解質紊亂及心力衰竭。
妊娠合併甲亢吃什麼藥好一般而言,對於病情較輕者可適當用抗甲狀腺藥物(他巴唑或丙基硫氧嘧啶)加以控制,繼續懷孕。如何控制,則大有講究。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甲亢的目的是使母親的甲狀腺功能控制在輕微甲亢狀態或正常上限水準,並預防胎兒發生甲亢或甲低。
1、妊娠早期
妊娠1~3月時胎兒的甲狀腺尚未發育成熟,不具備吸碘功能,此時可用充足的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所用的劑量應能儘快控制甲亢症狀,以利妊娠中、後期減量。
2、妊娠中期
妊娠4~6月,胎兒的甲狀腺功能基本發育成熟,抗甲狀腺藥物應減至較小劑量。因抗甲狀腺藥物均可以通過胎盤,大劑量使用時,可引起胎兒甲狀腺腫和甲狀腺功能低下,影響大腦發育,甚至發生克汀病。故此時甲亢症狀不宜控制太嚴格,可保持甲狀腺功能處於較正常稍高的水準。
3、妊娠後期
妊娠期合併甲亢該怎麼用藥?妊娠7~9月及胎兒出生前的一段時間,此時是大腦發育的關鍵,抗甲狀腺藥物的用量應進一步減小或停用。
妊娠期因胎盤屏障,僅有少量T3、T4能透過胎盤,故不致引起新生兒甲亢。但妊娠合併重度甲亢,妊娠可加重心臟的負擔,而加重了甲亢患者原有的心臟病變。個別患者因分娩、產後流血、感染可誘發甲亢危象。 妊娠合併甲亢的處理妊娠合併甲亢通過仔細監護、治療可使母親及胎兒、新生兒的發病率及死亡率降低到最小程度。
一、孕前處理
因甲亢對胎兒有不良影響,應待病情穩定後1~3年懷孕,用藥(抗甲狀腺藥物或核素碘)期間,不應懷孕,應採取避孕措施。
二、孕期處理
1、甲亢孕婦應在高危門診檢查與隨訪,注意胎兒宮內生長發育,積極控制妊高征。
2、藥物治療:抗甲狀腺藥物易通過胎盤,造成胎甲低或甲狀腺腫,故用藥應慎重。輕度一般可不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病情重者應繼續用藥,在妊娠中、晚期劑量不宜過大,一般以維持母血中TT4水準不超過180.6nmol/L正常上限為度。丙基硫氧嘧啶(PIU)為首選藥,可阻斷甲狀腺素合成,阻斷T4在周圍組織中轉化成發揮效能的T3,使血清T3迅速下降。常用劑量為150~300mg/d或他巴唑15~30mg/d,甲亢控制後可逐漸減量,在預產期前2~3周停藥,或使用控制甲亢的最小劑量。普萘洛爾(心得安)為β-受體阻滯劑,用量為10~30mg,每日3次,能緩解由於過多的甲狀腺素引起的全身症狀,此藥作用快,效果好,適用于甲亢危象和緊急甲狀腺手術的快速準備,長期應用可使子宮肌張力增高,致胎盤發育不良,胎兒生長遲緩,甚至促使急性心衰,在全身麻醉下引起嚴重低血壓。對於不能堅持藥物治療或藥物治療有毒性反應的患者可考慮手術治療。
三、產科處理
患者應在預產期前兩周入院,複查甲狀腺功能。甲亢不是剖宮產的指征,一般可經陰☆禁☆道分娩。注意宮縮過強,軟產道損傷及產後繼發宮縮乏力致產後出血。
四、產褥期處理
產後甲亢有復發傾向,宜加大抗甲狀腺藥物劑量。抗甲狀腺藥物可通過乳汁,影響嬰兒的甲狀腺功能,應結合產婦病情及服用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來考慮是否哺乳。丙基硫氧嘧啶(PIU)在乳汁中濃度較小,僅為血濃度的10%,因此服藥期間不必停止哺乳。他巴唑和甲亢平在乳汁中濃度幾乎與血清相同,故哺乳時用藥應慎重。
五、甲亢危象的處理
妊娠期甲亢未控制又停止了治療,則在產科手術、產後出血和產褥感染時可誘發甲亢危象。應立即支援療法及對症處理:①大劑量抗甲狀腺藥物。②口服複方碘溶液。③普萘洛爾(心得安)。④利血平。⑤氫化可的松。⑥廣譜抗生素,預防控制感染。⑦其他:物理降溫,吸氧、鎮靜解熱劑。糾正水和電解質紊亂及心力衰竭。
妊娠合併甲亢吃什麼藥好一般而言,對於病情較輕者可適當用抗甲狀腺藥物(他巴唑或丙基硫氧嘧啶)加以控制,繼續懷孕。如何控制,則大有講究。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甲亢的目的是使母親的甲狀腺功能控制在輕微甲亢狀態或正常上限水準,並預防胎兒發生甲亢或甲低。
1、妊娠早期
妊娠1~3月時胎兒的甲狀腺尚未發育成熟,不具備吸碘功能,此時可用充足的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所用的劑量應能儘快控制甲亢症狀,以利妊娠中、後期減量。
2、妊娠中期
妊娠4~6月,胎兒的甲狀腺功能基本發育成熟,抗甲狀腺藥物應減至較小劑量。因抗甲狀腺藥物均可以通過胎盤,大劑量使用時,可引起胎兒甲狀腺腫和甲狀腺功能低下,影響大腦發育,甚至發生克汀病。故此時甲亢症狀不宜控制太嚴格,可保持甲狀腺功能處於較正常稍高的水準。
3、妊娠後期
妊娠期合併甲亢該怎麼用藥?妊娠7~9月及胎兒出生前的一段時間,此時是大腦發育的關鍵,抗甲狀腺藥物的用量應進一步減小或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