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糖尿病是妊娠期常見的併發症之一, 通常包含以下幾種情況。
(1)妊娠前確診為糖尿病者。
(2)妊娠前是無症狀糖尿病, 妊娠後發展為有症狀糖尿病者。
(3)妊娠前無糖尿病, 妊娠後患有糖尿病, 而產後可恢復者。 大部分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分娩後糖耐量可恢復正常。 但一部分患者分娩後有持續高血糖、糖尿及糖耐量降低, 有可能發展為糖尿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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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飲食調理和預防妊娠期糖尿病
所有患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婦均需要控制飲食, 因為空腹時極易出現饑餓感, 故將全日食物量分為4 ~ 6次吃, 臨睡前必須進餐一次。 每增加一個妊娠月, 熱量增加控制在15% ~ 40%。
輕度的糖尿病不需用胰島素治療。 在空腹血糖異常、或妊娠前就有糖尿病、或出現其他併發症時, 要及時採用胰島素治療。 患糖尿病的孕婦, 飲食應少吃多餐。 治療時應請內分泌科醫師和產科醫師會診後制訂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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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的事項
應嚴密監測孕婦的血壓、肝腎心功能、視網膜病變及胎兒健康情況。
懷孕前有效控制糖尿病, 因為胎兒最嚴重的畸形是發生在孕早期第6 ~ 7周。
避免糖尿病酮症的發生, 主食每日應吃300-400克, 分5 ~ 6次吃, 少食多餐並多次胰島素注射。
妊娠期合併糖尿病的孕婦, 應及早進行治療。
密切監測胎兒發育情況, 定期查胎心及胎動情況。 胎兒有危險信號出現, 應立即住院, 以保證孕婦和胎兒的安全。
出現下列情況應考慮終止妊娠
(1)孕婦糖尿病經治療不能有效±也控制者。
(2)同時發生重症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羊水過多、眼底動脈硬化及肝腎功能損害。
(3)合併子癇及高血糖酮症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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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併低血糖昏迷時間較長, 危及母子安全。
(5)宮內發育停滯及胎兒畸形。
(6)孕婦患有營養不良、動脈硬化性心臟病及惡性進展性增殖性視網膜病變。
(7)孕婦合併嚴重的呼吸道、皮膚、泌尿系統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