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婦女妊娠, 首先要考慮的是對妊娠的處理。 發病年齡小、病程長、病情控制差或併發症重的患者應建議終止妊娠, 否則對大人和胎兒都十分不利。 可以繼續妊娠的婦女在治療中至少應該注意以下幾方面:
1.多學習糖尿病以及懷孕、分娩和哺乳方面的知識, 以利於應付不同的情況。
2.飲食控制可適當放寬, 每天攝入的熱量應比非妊娠糖尿病婦女多, 特別是富含蛋白質類的食品。
3.要堅持適量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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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部用胰島素治療。 除了僅用飲食控制就能把糖尿病控制很好的病例外, 若需要用藥, 一律使用胰島素。 原用口服降糖藥的病人應一律停藥, 改用胰島素治療, 以避免口服藥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 如畸形、新生兒低血糖症及新生兒乳酸中毒等。
5.以血糖為指標觀測病情, 1/3的孕婦尿糖陽性而血糖正常, 更多的患者尿糖顯得過分敏感, 容易讓人以為血糖很高而採取不必要的措施。 所以, 糖尿病孕婦應採用血糖監測法。
6.勤到醫院檢查。 糖尿病孕婦有糖尿病和妊娠兩種情況, 比單純的糖尿病或者單純的妊娠要複雜得多。 所以, 隨著孕期的進展, 要逐漸增加就醫的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