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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早期莫用黃體酮保胎

作為孕激素的黃體酮, 醫生常用來治療先兆流產或習慣性流產, 甚至大多數患者都知道用它保胎。 但臨床觀察表明, 黃體酮並不是對所有流產都有效。 相反, 在妊娠早期應用黃體酮還會增加致畸的危險。

黃體酮的保胎作用是肯定的, 只是保胎作用面很窄。 黃體酮僅適於因自身孕激素分泌不足而出現流產徵兆者。 黃體功能不足是不孕的常見因素, 也是流產的原因之一。 對黃體功能不足者, 如有受孕可能, 自基礎體溫上升的第3天起給予黃體酮治療。 確實妊娠者, 用藥持續到妊娠第9―10周。 對於下列先兆流產者則不宜使用黃體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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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體異常者 該類先兆流產系染色體數目及結構異常, 屬遺傳、基因缺陷所致, 用黃體酮治療不會有效。

母體本身患病所致者 母體有重大的消耗性疾病, 如急性傳染病、嚴重的貧血或營養不良引起的先兆流產, 以及宮頸閉鎖不全, 免疫因素如抗精子抗體陽性、ABO血型不合等所致者, 均不可使用黃體酮。

由父體因素所致者 約有10%―15%的男性生殖道記憶體在著無症狀的感染, 精液中含有一定量的細胞, 這種隱性☆禁☆感染常常干擾精卵結合和著床, 易使胚胎流產。 黃體酮對此有害無利。

外界不良因素所致者 常見的為有害的化學物質如鎘、有機汞、鎳、鉛、氯丁二烯等, 均易引起流產、死胎。 黃體酮對此是無能為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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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質、重體力勞動、劇烈運動等所致先兆流產, 使用黃體酮同樣也無效果。

其他因素服用有礙胚胎發育的藥物, 吸毒, 患有性病, 這些因素也可以引起先兆流產。 黃體酮愛莫能助。

鑒於諸多研究結果, 國際上已不推薦用孕激素治療先兆流產。 尤其是妊娠早期更不宜使用。 因此, 我們要正確認識流產的不同因素, 正確認識保胎, 切莫盲目使用黃體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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