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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定期檢查六項內容

經過初診檢查之後, 醫生就會告知你下次該檢查的事項。 從這時起, 你就要為自己和寶寶的健康, 定期地到醫院接受各種檢查和孕期保健指導。
定期檢查的次數, 一般在妊娠28周前, 每4周1次;28~36周, 每2周1次;36~40周, 每週1次。 這是因為越到妊娠後期, 越容易發生異常, 因此, 檢查間隔時間也需要縮短。
特別要值得注意的是, 除定期檢查之外, 如發生出血或疼痛也要立即到醫院進行妊娠檢查。
定期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內診:要懷著平靜的心態接受檢查, 內診與否應遵醫囑進行。
◇超聲波檢查:超聲波檢查是利用超聲波診斷裝置把腹中胎兒的模樣影像化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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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聲波檢查可以確定胎兒大小、心臟跳動, 發現子宮外孕、胎盤前置、胎位、雙胞胎、卵巢或子宮異常等。 如果超聲波檢查沒有發現異常, 一般只需要做2-3次。 妊娠早期, 接受超聲波檢查時, 要使膀胱處於充盈狀態, 才能看得清楚。
◇測量血壓:妊娠期間最好經常測量一下血壓, 特別是懷疑患有妊娠高血壓的孕婦, 必須進行血壓測量。 如果收縮壓超過140毫米汞柱、舒張壓高於90毫米汞柱, 就可能患妊娠高血壓。
◇胎兒心臟搏動檢查:妊娠11周左右時通過超聲波多普勒法可以聽到胎兒心臟搏動聲, 從而察看胎兒心臟搏動次數或節奏有無異常。
◇測量體重:體重是判斷妊娠期間身體是否正常的一個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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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中期後, 體重若每週增加500克以上, 有可能是妊娠性肥胖的信號。
◇腹部子底長度測量:從妊娠5個月腹部逐漸鼓起來開始測量, 測量子宮與胎兒的大小, 察看胎兒發育是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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