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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發現卵巢腫瘤應該如何處理

妊娠期間發現的卵巢包塊, 除考慮卵巢來源的腫瘤性病變以外, 還要注意:

(1)有無妊娠合併瘤樣病變的可能。 妊娠黃體瘤、超黃體反應、妊娠或產後的大型孤立的黃素化的濾泡囊腫、濾泡下顆粒細胞增生等病變的大體觀察以及臨床表現均與腫瘤很相像, 這些病變一般體積較大, 或是卵巢表面或腹膜上有許多出血性, 質地較脆的結節, 但這些病變常在產後自行消退, 或僅僅以保守的簡單手術處理就可以恢復正常, 因而在診斷及處理時應加以區分。

(2)若考慮為卵巢良性腫瘤, 一般主張在孕中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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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懷孕16~20周期間接受手術治療, 行卵巢腫瘤剝出或單側附件切除術。 而不主張等到妊娠晚期和剖宮產術同時進行或等到產後再作治療, 因為:

①卵巢腫瘤病變複雜, 目前所依賴的一些手段, 包括影像學、B型超聲以及血腫瘤標誌物的檢測等, 準確性都不是非常理想, 而卵巢惡性腫瘤病變發展比較快, 晚期病例的治療效果差, 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是改善治療效果的主要手段;

②妊娠中期時, 由於孕16周後胎盤形成, 產生內分泌功能足以代替卵巢妊娠黃體的功能, 對妊娠不會有影響, 同時由於妊娠中期時, 子宮的敏感性較差, 對外界的刺激, 反應性相對較小, 不易因手術的刺激而引起流產或早產。 因而一般手術時間宜選擇在孕16~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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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診斷考慮為卵巢惡性腫瘤或懷疑為惡性腫瘤, 除已處於晚期妊娠, 可以和剖宮產術同時進行外, 其他均應及時行剖腹探查, 手術中需行冰凍切片檢查, 明確病變性質後, 決定手術治療的具體方式。 對仍有生育要求的患著, 根據術中病變情況決定可否保留生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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