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食有墮胎作用的水產品許多水產品有活血軟堅作用,
食用後對早期妊娠會造成出血、流產之弊。
如螃蟹,
雖然味道鮮美,
但是性質寒涼,
有活血祛瘀之功,
尤其是蟹爪,
有明顯的墮胎作用;甲魚,
又稱鱉,
具有滋陰益肝腎之功,
對一般人來說,
它是一道營養豐富、滋陰強身的菜肴,
但是甲魚性味鹹寒,
具有較強的通血絡、散瘀塊作用,
因而有墮胎之弊,
鱉甲(即甲魚殼)的墮胎力比鱉肉更強;海帶性味鹹寒,
功能軟堅散結化痰瘀,
因而亦有墮胎之功。
2.忌食滑利之品米仁又稱薏苡仁,
是一味藥食兼用的植物種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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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忌食杏子及杏仁。 杏子味酸性大熱, 且有滑胎作用, 由於妊娠胎氣胎熱較重, 故一般應遵循“產前宜清”的藥食原則, 而杏子的熱性及其滑胎特性, 為孕婦之大忌。 杏仁中含有劇毒物質氫氰酸, 能使組織窒息而死亡, 小兒食用7~10個杏仁即能致死, 故為了避免其毒性物質透過胎盤屏障影響胎兒, 孕婦禁食杏仁。
4.忌食黑木耳。 黑木耳學名桑耳, 雖然因其有滋養益胃的作用而常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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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忌食山楂。 山楂有活血通瘀作用, 同時又有收縮子宮的功效, 應忌食。
另據《飲膳正要》記載, 孕婦還應忌下列飲食:兔肉, 令子無聲、缺唇。 山羊肉, 令子多疾。 幹魚, 令子多瘡。 桑椹、鴨子, 令子倒生。 雀肉飲酒, 令子心淫情亂, 不顧羞恥。 雞肉糯米, 令子生寸白蟲。 食鱉肉, 令子項短。 食驢肉, 令子延月。 食冰漿, 絕產。 食騾肉, 令子難產。
在上述諸條中, 有的似乎沒有什麼道理, 但皆系古人千百年經驗中得來, 可作參考。 其主要機制可能在於有些肉類中的激素, 對孕婦內分泌有所影響, 而不利於胎兒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