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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禁用的降血壓藥物有哪些

妊娠期禁用的降血壓藥物有哪些:

1.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及血管緊張素Ⅱ受體(ATⅡ)阻斷藥常用的ACEI有卡托普利、依那普利、貝那普利等。 大量動物實驗表明, 在妊娠中、晚期給予ACEI, 可影響胎兒的生長和發育, 造成很高的胎兒及圍產期死亡率。 其原因與該藥所致的全身血壓下降, 繼發於明顯血管擴張作用的子宮血流量減少有關, 也可能是由於ACEI所引起的血管緊張素形成減少, 緩激肽和前列腺素類物質降解作用的減弱有關。 資料顯示, 妊娠期接受ACEI治療, 可引起各種胎兒及新生兒疾病和畸形, 導致早產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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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與胎兒宮內低血壓、慢性缺氧、轉換酶抑制劑所致緩激肽和前列腺素作用增強, 以及羊水過少有關。 而胎兒及新生兒的死亡則與妊娠高血壓、羊水過少、腎功能衰竭和呼吸衰竭等有密切關係, 因此, 妊娠婦女應避免使用ACEI。 近年來較多的報導提示卡托普利在羊、兔實驗中易致死胎, 亦有孕早期用此藥發生畸形及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的文獻報導, 因此孕期應避免使用。

血管緊張素Ⅱ受體阻斷藥為新一代抗高血壓藥物, 常用藥有洛沙坦、纈沙坦、依貝沙坦等。 當懷孕6~9個月的婦女用藥時, 直接作用於腎素一血管緊張素系統的藥物可引起正在發育的胎兒損傷, 甚至死亡。 當發現懷孕時, 應該儘早停用。 儘管沒有懷孕婦女應用洛沙坦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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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動物研究已證明該藥對胎兒及新生兒可引起損傷和死亡, 其機制被認為是通過藥物介導而對腎素一血管緊張素系統產生作用。 人類胎兒在6個月時開始的腎灌注, 取決於腎素一血管緊張素系統的發育, 因此, 如果在懷孕的6~9個月期間應用洛沙坦, 對胎兒的危險會增加。 因此本類藥物禁用。

2.利血平。 可通過胎盤, 易引起胎兒和新生兒鼻塞、吸乳能力差、嗜睡, 心動過緩, 有時還可使新生兒體溫下降而處於危險狀態。 因此孕期應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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