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准媽媽”不容忽視

危害:影響母體及嬰兒身體健康

據瞭解, 妊娠期糖尿病主要發生在妊娠中後期, 這時血糖增高主要導致胎兒在子宮裡過度生長發育, 導致巨大兒或增加剖腹產率。 那麼, 孕婦高血糖的危害有哪些?薛秀珍說, 妊娠期糖尿病對孕婦和胎兒來說, 都有巨大危害。 對於孕婦來說, 會造成嘔吐加劇, 電解質紊亂, 容易出現合併症, 如妊娠高血壓、羊水過多、泌尿生殖系統的感染、酮症酸中毒、產程延長、難產、產傷等。

對胎兒來說, 容易造成流產, 增加了巨大胎兒、胎兒畸形的發生幾率, 還易引起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或宮內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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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媽媽”生育的寶寶, 無論是否足月, 容易造成肺部發育不成熟, 導致呼吸窘迫, 應按早產兒處理, 儘早餵奶, 並在產後2分鐘內喂糖水, 以防止反應性低血糖的發生。

妊娠糖尿病的治療包括飲食控制、運動鍛煉、胰島素治療等方面。 “其中飲食控制是治療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方法, 儘量少食多餐, 控制血糖。 兼顧母嬰雙方的營養需求, 多吃一些綠色蔬菜和豆製品, 水果不能放開肚子吃了, 控制數量但也需要保證品質。 ”薛秀珍說, 在選擇食物時應選擇低血糖生成指數的食物。 另外, 適當的運動也是降低血糖的方法, 但運動量不宜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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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 大多數妊娠期糖尿病通過飲食控制和運動療法, 血糖都能夠降下來, 但上述方法效果不佳的話, 就需要進行藥物治療, 也就是注射胰島素。 但很多孕媽媽擔心胰島素會對母體特別是嬰兒造成影響, 寧願血糖高, 也不願進行藥物治療。 對此, 薛秀珍提醒, 這是極大的誤區。 注射胰島素能夠促進糖的代謝, 對胎兒和孕婦都有一定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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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用量存在個體差異, 不同孕期也有區別。 患者應該遵醫囑接受規範治療。

建議:准媽媽在24-28周進行血糖篩查早發現, 早治療

薛秀珍建議, 所有的妊娠婦女應在孕24-28周時, 進行血糖篩查, 以便及時發現、干預和治療。 尤其高危人群更應注意, 包括年齡在35歲以上的高齡孕婦;嚴重肥胖者;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或有生產巨大兒史;多囊卵巢綜合征患者;有Ⅱ型糖尿病家族史;曾出現過不明原因的反復流產、胎兒宮內死亡、胎兒畸形等情況, 一定要到醫院進行血糖篩查。

最後, 薛秀珍提醒, 大部分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產後糖代謝都能夠恢復正常。 但有不少產婦在產後還會發展成糖尿病。 “產後5年內是發展為糖尿病的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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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產後進行血糖檢查非常重要。

產後12周進行複查, 口服75克糖耐量試驗, 如果正常, 以後每2年複查一次。 有高危因素者則需每年檢查一次, 每次隨訪同時要進行健康教育, 進行科學的飲食指導和體育鍛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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