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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篩查

哪些孕婦需要篩查
具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婦,應及時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年齡在30歲以上、妊娠前就肥胖的孕婦、妊娠期體重增加過多、有糖尿病家族史、生過巨大胎兒和出現過不明原因的死胎、早產、新生兒死亡、習慣性流產、羊水過多,多產婦以及發生過反復的真菌感染等情況的孕婦.如果你屬於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婦,那麼在你妊娠後第一次到醫院檢查時就應進行篩選試驗.
妊娠糖尿病篩查的注意事項
1. 篩查前一晚上,晚10點後不吃食物了,就是不吃任何能吃的東西了,不要理解成不吃飯了,半夜起來吃幾塊餅乾或幾塊西瓜,這樣做不對,可以喝水.
2. 篩查當天來醫院,最好八點前,最遲不超過上午9時.過九點化驗值不准了,白花錢和采血了.
3. 篩查需要孕婦采血三次,估計時間在2.5小時,請安排好家務和單位的事情.
4. 等待采血期間孕婦要靜坐或稍微平地行走,不吸煙,不進食及飲料,可攝入水,可以去衛生間.不做大運動防止血糖低
5.極少數人可致噁心、嘔吐,有嘔吐要改日重做.適當增加水量稀釋後、可加冰塊或水溫低一些,減少噁心.
妊娠糖尿病篩查分兩個時間段:
首先是懷孕後第一次采血化驗,醫生會驗空腹血糖,大於7.0毫摩爾的孕前就是2型糖尿病,沒有發現.這樣的孕婦一天也不要耽誤,請儘快與市婦兒保健中心聯繫,轉給我和李妍主任.這樣的孕婦在整個孕期都不要再喝糖水做糖尿病篩查了.切記!
第二階段是懷孕24-28周,最好孕24周,做75克糖耐量篩查.
如果孕婦在孕28周後才來醫院,從來沒有做過糖尿病篩查,需要先給她做空腹血糖檢測:
大於5.1毫摩爾,確診妊娠糖尿病,不需要再喝糖水做篩查了.
小於4.4毫摩爾,也可以不做篩查,得糖尿病幾率低.
4.4-5.1毫摩爾之間,喝糖水,做篩查.
還有一種情況,空腹血糖大於7毫摩爾,診斷糖尿病合併妊娠,儘快轉診給我和李主任.
如果空腹血糖大於6.1毫摩爾,糖尿病合併妊娠可能性大,也要儘快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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