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進行50g糖篩檢查血糖超標, 在後續糖耐檢查中檢測資料如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數值大於或等於以上標準則診斷為妊娠糖尿病(GDM)。
若進行75g糖篩檢查, 空腹血糖、1小時血糖和2小時血糖其中一項達到或超過5.1mmol/L、10.0mmol/L、8.5mmol/L, 則可認為患妊娠糖尿病。
需要注意的是, 在糖篩試驗中, 各個參考值的統計也是綜合大量的樣本後得出的數值, 糖篩的檢測結果是有誤差的, 因為個體差異或者技術問題等客觀因素, 這些誤差很難避免。
若糖篩結果資料靠近但未超過臨界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