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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運動療法

妊娠期糖尿病是孕期最常見的併發症。 運動療法是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療措施之一, 可降低妊娠期基礎的胰島素抵抗, 對維持血糖水準的穩定、減少降糖藥物的使用等有重要作用。 建議每週進行不少於3次、共計至少150min的中等強度的有氧運動。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 GDM)的發生率明顯增加, 已經成為孕期最常見的併發症。 大量研究表明, 血糖代謝異常是導致母兒不良妊娠結局的重要因素。 目前臨床上調控血糖的主要措施包括健康教育、醫學營養治療、孕期血糖監測、藥物治療和孕期運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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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闡述有關GDM運動治療的相關內容, 以期為臨床提供參考。

一、孕期運動

運動對健康的益處早已為人們所接受。 但在妊娠這個特殊的時期, 運動對妊娠結局的利弊、哪些運動適合孕期開展、何時可以開始孕期運動、如何評估運動量等問題依然沒有統一的觀點。 早期的動物實驗研究表明, 重度體力活動加上營養不良可能會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 也有學者認為運動所致的體溫升高、能量轉移到母體的骨骼肌肉系統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 運動時的體位改變可能傷及孕婦腹部肌肉或關節、胎盤等。 但這些觀點缺少大樣本臨床研究的證據支援。

目前的現狀是越來越多的孕婦在整個孕期或者某個時期不願或不敢參加各項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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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些孕婦希望通過運動得到良好的母兒結局, 但卻不瞭解哪種運動效果最佳。 種種原因導致目前孕婦孕期活動量減少, 而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使孕婦營養豐富甚至過剩, 越來越多的孕婦孕期增重過多, 成為GDM發病率上升的一個重要因素。 臨床上對孕期運動的研究一直沒有停止過。

近幾年的研究發現, 妊娠期孕婦可以參加一些規律的運動, 只要孕婦本身沒有特殊的疾病狀態, 在妊娠期間輕至中度的運動對孕婦的健康有利, 例如運動可以改善皮膚的敏感性、可使血液迴圈的再分佈、減少背痛、減輕下肢液體的瀦留、減少心血管系統的壓力從而降低血壓、提高氧的供給、減少GDM的發生、預防下肢深靜脈血栓的形成、控制體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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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運動對情緒改善方面也有幫助, 可以增強孕婦的自信心, 提升對自我表現的滿意度, 降低產後抑鬱的風險等。 目前認為, 孕期運動作為人類健康生活的一部分應該鼓勵和積極提倡。 婦女在妊娠後也應參加一些耗氧和強度受限的運動, 並且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研究表明, 有氧和適當強度的運動並不增加早孕流產率、晚期產科併發症和胎兒發育異常, 且與新生兒的不良妊娠結局無關。 適量的運動可以增加肌肉的力量和機體的能量, 促進新陳代謝和血液迴圈, 增加胎盤血流, 增進食欲, 促進胃腸蠕動, 減少便秘, 增強心肺功能和盆底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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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睡眠, 減少產後抑鬱症的發生, 保持正常的體型, 有利於產後恢復等。

1.孕期運動的形式孕期運動可以多樣化, 但更應個體化, 鼓勵開展適合自身身體條件的孕期運動。 游泳、散步、騎車、孕婦體操、瑜伽、上肢運動、Kegel運動等都是可以推薦給孕婦的運動形式。 不建議具有一定風險和刺激的運動形式, 例如橄欖球、籃球、騎馬、滑坡運動、潛水等。 運動時的海拔在1800m高度應該是安全的, 如果超過這個高度, 孕婦出現不適, 一定要及時檢查。

2.開展孕期運動的時機早孕期過後、進入中期妊娠是進行運動的最佳時機。 孕婦妊娠前從事的運動孕期一般同樣可以進行。 建議孕期運動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 開始時一般每週3次、每次15min的有氧運動(主要是由機體大肌肉群參加的持續性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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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一些簡單可用的有氧運動如步行等), 逐步增加到每週4次、每次30min, 孕期運動的合理目標是達到適應自身強度的運動量即可, 運動過程中可以諮詢產科醫生, 當有特殊需要時可以諮詢運動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等, 聽取專業人士意見。

3.運動量的評估簡單衡量適宜運動量的標誌是運動時仍然能夠正常交談(talktest)。 依據每次運動不少於15min後身體的變化進行孕期運動強度分類。 高強度運動是指運動後心跳加速並自覺疲乏無力, 如跑步、游泳、爬山等;中強度運動是指運動後心跳加速但不覺疲乏, 如孕婦體操、疾步走、跳舞、上下樓梯和上肢舉重鍛煉(不超過5kg)等;輕強度運動是指運動後心跳不加速並不覺疲乏, 如散步、園藝和輕度的家務勞動等。孕期適宜進行輕至中等強度運動,既往有運動習慣的孕婦可適當進行少量高強度運動。也可採用更加量化的指標來評判運動強度。

目前國際上多用運動中的心率作為評定運動強度的指標。臨床上將能獲得較好運動效果,並能確保安全的運動心率稱為靶心率(targetheartrate,THR)。靶心率的確定最好通過運動試驗獲得,即取運動試驗中最高心率的70%~80%作為靶心率,更簡單的方法是根據年齡計算靶心率:靶心率=170-年齡(歲)或者(220-年齡)×70%。20歲以下孕婦為140~155次/min,20~29歲孕婦為135~150次/min,30~39歲為130~145次/min,40歲或以上為125~140次/min;肥胖或超重的孕婦運動強度的目標心率為:20~29歲孕婦110~131次/min,30~39歲108~127次/min。

需要指出的是,隨著孕周的增加,運動量應逐漸減少,特別是運動強度和運動方式也應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整。

4.孕期運動的實施既往無運動習慣的孕婦,開始運動時運動量要小,可以從每天5min或每週3次每次15min開始,逐漸增加。既往有運動習慣的孕婦,可以從原來的運動量開始,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整。每天有固定的規律的運動時間,大約半小時,或每週3~5次每次30~45min(共約120~150min)。通常準備活動5~10min,包括四肢和全身緩和伸展的活動,如步行,以慢走開始,同時做一些低強度、輕微的伸展活動,逐步增加運動強度,使肌肉逐漸活動起來,其作用在於使心血管逐漸適應運動,並可提高和改善關節、肌肉的活動效應。在寒冷氣溫下進行運動,準備活動的時間須相應延長。

然後進入鍛煉環節,這是孕期運動的核心部分,由運動強度決定,採用個體化原則,根據個人愛好選擇不同的方式。每次運動結束後應有放鬆活動,放鬆活動包括5~10min的慢走、自我按摩或其他低強度活動,其作用在於促進血液回流,防止突然停止運動造成的肢體淤血,回心血量下降,引起昏厥或心律失常。若在夏天進行運動時,放鬆活動的時間可相應延長。

5.孕期運動的注意事項孕期運動要選擇較好的運動環境,室內運動時要保持空氣流通;室外運動時選擇花草茂盛、人車較少的地方,儘量避開上午10時至下午7時,這段時間一般溫度較高,紫外線強度較大,空氣污染較明顯,氣溫太高或太低時應暫停鍛煉。

在開展孕期運動前應到產科醫生處檢查和諮詢,評估全身情況和產科情況,決定是否適宜進行運動。運動前行心電圖(EKG)檢查有利於排除心臟疾患,並需篩查出大血管和微血管病變等併發症。運動時穿寬鬆的衣服、合適的胸罩和合腳的平底鞋。運動時不宜過熱,鍛煉身體後腋下體溫不宜超過38.3℃,運動後沐浴注意保暖。補充足夠的水分和營養,以滿足孕期運動的需要。防止低血糖反應和延遲性低血糖。

進食30min後進行運動,時間控制在30~45min,運動後休息30min,運動前後要數胎動。運動後2~4h應補充適量碳水化合物。當運動中出現下腹疼痛、氣短、陰☆禁☆道出血、陰☆禁☆道流液、疲勞、眩暈、心悸、氣促、頭痛、胸痛、有疼痛感覺的宮縮、視物模糊、胎動減少、腓腸肌疼痛腫脹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鍛煉,必要時需要諮詢醫生。

二、GDM孕婦運動治療

運動療法可降低妊娠期基礎的胰島素抵抗,對維持血糖水準的穩定、減少降糖藥物的使用等均有重要作用,是GDM的預防和綜合治療措施之一。在充分評估和排除禁忌證的情況下,鼓勵GDM孕婦開展相應的孕期運動。GDM孕婦可以選擇業餘運動或者娛樂性運動為主的運動形式。

一些簡單可用的有氧運動包括游泳、散步、騎車、孕婦體操、瑜伽、一般家務、Kegel運動等,都是適合GDM孕婦開展的運動。當GDM孕婦出現以下情況時不能開展孕期運動:胎膜早破、先兆早產、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宮頸機能不全、胎兒生長受限、3胎或3胎以上妊娠、多次早產史、孕26~28周後出現的前置胎盤、中晚孕期持續性陰☆禁☆道流血、血糖水準控制不佳的1型糖尿病、甲狀腺疾病或其他嚴重的心血管、呼吸系統或全身疾病等。而GDM孕婦運動治療的相對禁忌證包括:前次妊娠自然流產史、前次早產史、輕至中度心血管疾病如未確診的心律不齊、輕至中度呼吸系統疾病如慢性支氣管炎、貧血(血紅蛋白<>肥胖、未控制的癲癇等。

應用胰島素的GDM孕婦運動時的注意事項:

(1)每次運動應避開胰島素作用高峰期,如必須在這段時間內運動,可在運動前適當補充飲食。

(2)胰島素注射部位儘量避開將要進行運動的肢體,否則肢體的運動可使胰島素的吸收加快,尤其是剛注射完胰島素即進行運動容易出現低血糖反應。

(3)運動療法開始前最好能先監測血糖,如果空腹血糖5.5mmol/L,則不必補充飲食;如血糖>13.9mmol/L,應暫緩運動,並檢查尿酮;如果尿酮陽性,先補充胰島素,以糾正高血糖和酮症。待病情好轉後,再考慮運動鍛煉。

(4)避免清晨空腹未注射胰島素之前進行運動,因為此時血漿胰島素水準很低,運動可誘發酮症。

(5)運動時應隨身攜帶一些餅乾或糖果,有低血糖先兆時可及時食用。總之,對於GDM孕婦來講,一旦確診,運動治療應該與醫學營養治療同時進行。3~5d後監測血糖水準,未達到孕期血糖控制範圍者應及時加用藥物治療。美國糖尿病協會(ADA)2012年在GDM治療指南中指出,每週不少於3次、共計至少150min的中等強度的有氧運動是GDM的綜合治療措施之一,對母兒無不良影響,並作為A級證據推薦。

如散步、園藝和輕度的家務勞動等。孕期適宜進行輕至中等強度運動,既往有運動習慣的孕婦可適當進行少量高強度運動。也可採用更加量化的指標來評判運動強度。

目前國際上多用運動中的心率作為評定運動強度的指標。臨床上將能獲得較好運動效果,並能確保安全的運動心率稱為靶心率(targetheartrate,THR)。靶心率的確定最好通過運動試驗獲得,即取運動試驗中最高心率的70%~80%作為靶心率,更簡單的方法是根據年齡計算靶心率:靶心率=170-年齡(歲)或者(220-年齡)×70%。20歲以下孕婦為140~155次/min,20~29歲孕婦為135~150次/min,30~39歲為130~145次/min,40歲或以上為125~140次/min;肥胖或超重的孕婦運動強度的目標心率為:20~29歲孕婦110~131次/min,30~39歲108~127次/min。

需要指出的是,隨著孕周的增加,運動量應逐漸減少,特別是運動強度和運動方式也應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整。

4.孕期運動的實施既往無運動習慣的孕婦,開始運動時運動量要小,可以從每天5min或每週3次每次15min開始,逐漸增加。既往有運動習慣的孕婦,可以從原來的運動量開始,根據自身情況進行調整。每天有固定的規律的運動時間,大約半小時,或每週3~5次每次30~45min(共約120~150min)。通常準備活動5~10min,包括四肢和全身緩和伸展的活動,如步行,以慢走開始,同時做一些低強度、輕微的伸展活動,逐步增加運動強度,使肌肉逐漸活動起來,其作用在於使心血管逐漸適應運動,並可提高和改善關節、肌肉的活動效應。在寒冷氣溫下進行運動,準備活動的時間須相應延長。

然後進入鍛煉環節,這是孕期運動的核心部分,由運動強度決定,採用個體化原則,根據個人愛好選擇不同的方式。每次運動結束後應有放鬆活動,放鬆活動包括5~10min的慢走、自我按摩或其他低強度活動,其作用在於促進血液回流,防止突然停止運動造成的肢體淤血,回心血量下降,引起昏厥或心律失常。若在夏天進行運動時,放鬆活動的時間可相應延長。

5.孕期運動的注意事項孕期運動要選擇較好的運動環境,室內運動時要保持空氣流通;室外運動時選擇花草茂盛、人車較少的地方,儘量避開上午10時至下午7時,這段時間一般溫度較高,紫外線強度較大,空氣污染較明顯,氣溫太高或太低時應暫停鍛煉。

在開展孕期運動前應到產科醫生處檢查和諮詢,評估全身情況和產科情況,決定是否適宜進行運動。運動前行心電圖(EKG)檢查有利於排除心臟疾患,並需篩查出大血管和微血管病變等併發症。運動時穿寬鬆的衣服、合適的胸罩和合腳的平底鞋。運動時不宜過熱,鍛煉身體後腋下體溫不宜超過38.3℃,運動後沐浴注意保暖。補充足夠的水分和營養,以滿足孕期運動的需要。防止低血糖反應和延遲性低血糖。

進食30min後進行運動,時間控制在30~45min,運動後休息30min,運動前後要數胎動。運動後2~4h應補充適量碳水化合物。當運動中出現下腹疼痛、氣短、陰☆禁☆道出血、陰☆禁☆道流液、疲勞、眩暈、心悸、氣促、頭痛、胸痛、有疼痛感覺的宮縮、視物模糊、胎動減少、腓腸肌疼痛腫脹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鍛煉,必要時需要諮詢醫生。

二、GDM孕婦運動治療

運動療法可降低妊娠期基礎的胰島素抵抗,對維持血糖水準的穩定、減少降糖藥物的使用等均有重要作用,是GDM的預防和綜合治療措施之一。在充分評估和排除禁忌證的情況下,鼓勵GDM孕婦開展相應的孕期運動。GDM孕婦可以選擇業餘運動或者娛樂性運動為主的運動形式。

一些簡單可用的有氧運動包括游泳、散步、騎車、孕婦體操、瑜伽、一般家務、Kegel運動等,都是適合GDM孕婦開展的運動。當GDM孕婦出現以下情況時不能開展孕期運動:胎膜早破、先兆早產、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宮頸機能不全、胎兒生長受限、3胎或3胎以上妊娠、多次早產史、孕26~28周後出現的前置胎盤、中晚孕期持續性陰☆禁☆道流血、血糖水準控制不佳的1型糖尿病、甲狀腺疾病或其他嚴重的心血管、呼吸系統或全身疾病等。而GDM孕婦運動治療的相對禁忌證包括:前次妊娠自然流產史、前次早產史、輕至中度心血管疾病如未確診的心律不齊、輕至中度呼吸系統疾病如慢性支氣管炎、貧血(血紅蛋白<>肥胖、未控制的癲癇等。

應用胰島素的GDM孕婦運動時的注意事項:

(1)每次運動應避開胰島素作用高峰期,如必須在這段時間內運動,可在運動前適當補充飲食。

(2)胰島素注射部位儘量避開將要進行運動的肢體,否則肢體的運動可使胰島素的吸收加快,尤其是剛注射完胰島素即進行運動容易出現低血糖反應。

(3)運動療法開始前最好能先監測血糖,如果空腹血糖5.5mmol/L,則不必補充飲食;如血糖>13.9mmol/L,應暫緩運動,並檢查尿酮;如果尿酮陽性,先補充胰島素,以糾正高血糖和酮症。待病情好轉後,再考慮運動鍛煉。

(4)避免清晨空腹未注射胰島素之前進行運動,因為此時血漿胰島素水準很低,運動可誘發酮症。

(5)運動時應隨身攜帶一些餅乾或糖果,有低血糖先兆時可及時食用。總之,對於GDM孕婦來講,一旦確診,運動治療應該與醫學營養治療同時進行。3~5d後監測血糖水準,未達到孕期血糖控制範圍者應及時加用藥物治療。美國糖尿病協會(ADA)2012年在GDM治療指南中指出,每週不少於3次、共計至少150min的中等強度的有氧運動是GDM的綜合治療措施之一,對母兒無不良影響,並作為A級證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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