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孕婦所享有的特定權力和權益, 取決於她的個人情況。 有兩種政府補貼:法定產假工資(SMP)和生育津貼。 有些雇主所提供的產假權益, 遠遠超過法律要求的基本範圍。 所有公民諮詢局或社會保障局都會可查明你所擁有的特定權利。
誰能領產假工資?
如果你簽有固定勞動合同, 或受雇于全職或兼職工作超過六個月, 你就可以領至多39周的產假工資(SMP)。 要想具備領取產假工資資格, 在距離你預產日期15周時(換句話說, 到你妊娠26周時), 你應當受雇於同一家公司, 至少26周。 產假工資計算方式為:按你平均週薪的9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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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領生育津貼?
如果你是自由職業者, 換了工作, 或妊娠時間或失業。 從你應受雇或自雇起, 到預產期的那一周, 你至少已工作26周。 你每週收到的生育津貼數量, 取決於你目前的平均收入。 你有權享受39周標準津貼, 或收入額的90%, 無論哪種都會低一些。 距離寶寶出生還有11周時, 你可以申請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