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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病的中醫治療原則

妊娠期中, 無論患何病, 治療當顧胎, 治病與安胎並舉, 使病去而胎孕可安。
胎元未殞, 屬可安之胎, 治以安胎為主。 安胎之法, 以補腎培脾為主, 補腎為固胎之本, 培脾乃益血之源。 本固血充, 則胎可安。
若胎元不正, 胎墮難留, 或胎死腹中者, 則安之無益, 宜從速下胎以益母。
妊娠期間用藥宜注意妊娠禁忌, 但在病情需要的情況下, 亦可適當選用, 所謂“有故無殞, 亦無殞也”。 但須嚴格選擇用藥及用藥劑量, “衰其大半而止”, 以免傷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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