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妊娠期合併糖尿病的孕婦均需要控制飲食因為空腹時極易出現饑餓感, 故將全日食物量分為4-6次吃, 臨睡前必須進餐1次每增加1個妊娠月, 熱能增加量控制在15%-40%。
輕度的糖尿病不需用胰島素治療只有在空腹血糖異常、或妊娠前就有糖尿病、或者出現其它併發症時要及時採用胰島素治療。 糖尿病的孕婦, 每日劑量為20-40單位首次劑量為10單位, 採用3-4次注射法。 隨妊娠月份的增加胰島素用量也隨之增加。 飲食亦應採用少吃多餐。 治療時應在有經驗的產科醫生監護下按時檢測血糖和尿糖.
一應注意的事項:
Advertisiment
1.應嚴密監測糖尿病孕婦的血壓肝腎心功能、視網膜病變及胎兒健康情況, 最好在懷孕前即已開始
2.懷孕前有效控制糖尿病因為胎兒最嚴重的畸形是發生在懷早期6-7周內。
3.避免酮症的發生主食每日應吃300-400克, 分5-6次吃, 少量多餐並多次胰島素注射
4.妊娠期糖尿病應勤查血糖及時增減胰島素用量。
5.妊娠後合併糖尿病的孕婦及早進行治療。
6.密切監測胎兒大小及有無畸形定期查胎心及胎動。 胎兒有危險信號出現, 應立即住院由醫生決定引產或剖宮產。
二出現下列情況應考慮終止妊娠:
1.孕婦糖尿病經及時治療不能有效地控制其進展
2.同時發生有重症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羊水過多、眼底動脈硬化及嚴重的肝腎功能損害。
Advertisiment
3.合併子癇及高血糖酮症酸中毒
4.合併低血糖昏迷時間較長危及母子安全。
5.胎兒宮內發育停滯及胎兒畸形
6.母體患有營養不良動脈硬化性心臟病及惡性進展性增殖性視網膜病變。
7.孕婦合併嚴重的呼吸道皮膚、泌尿系統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