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篩高危的話, 一般醫生會建議繼續做糖耐檢查。
糖篩的檢查方法和標準值是什麼?
妊娠糖尿病篩查方法:篩查前空腹12小時, 將葡萄糖粉50克溶于200ml水中, 5分鐘內喝完, 喝第一口開始計時, 1小時後抽血查血糖, 血糖值≥7.8mmol為糖篩查異常, 需進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注意:糖篩是有誤差的, 因為個體差異或者技術問題等客觀因素避免不了。 7.8mmol/L這個值的統計也是綜合大量的樣本後得出的數值, 就像一定要給考卷設置一個及格線一樣, 而59和61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唐篩結果超過7.8mmol/L一定要做糖耐試驗, 而數值低於但接近7.8mmol/L的准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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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方法:試驗前空腹12小時, 先空腹抽血查血糖, 然後將50%葡萄糖注射液150ml加入100ml水中, 或將葡萄糖粉75克溶于300ml水中, 5分鐘內喝完, 喝第一口開始計時, 1小時、2小時、3小時後抽血查血糖。 正常值標準為:空腹5.1mmol/L, 1小時10.3mmol/L、2小時8.6mmol/L、3小時6.7mmol/L, 其中有2項或2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 則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僅1項高於正常值, 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
注意:如果在懷孕24~28周通過了糖篩, 就可以不用再做糖篩檢查了。 懷孕28周後, 准媽媽體內環境比較穩定, 患妊娠糖尿病的可能性很小。 但如果准媽媽之後一段時間總是感覺餓, 體重增加較快或出現羊水過多、胎兒偏大等異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