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罹患妊娠糖尿病相關的因素有:種族、糖尿病家族史、肥胖、過去有不明原因的死胎或新生兒死亡、前胎有巨嬰症、羊水過多症及孕婦年齡超過30歲等。 若具有以上危險因素條件之一的孕婦, 您更應重視妊娠期間糖尿病的篩檢。
根據美國糖尿病學會的標準, 如果你具有以下的任何一種情況, 就需要注意了(應該及早進行葡萄糖的篩查):
你屬於肥胖者〔你的體重指數在30以上, 體重指數的計算方法是:體重(千克)/身高2(米2)〕。
你有妊娠期糖尿病史(也就是說, 你以前懷孕的時候得過妊娠期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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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屬中有糖尿病病人。
你如果有以下情況, 有些醫生也會給你進行篩查:
發現你的尿中有糖(指你每次產前檢查時的尿液檢查)。
你以前分娩過體重較大的孩子(有些醫生使用4千克作為新生兒體重過重的標準, 有些使用4.5千克的標準)。
你以前懷孕時出現過胎死宮內, 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你以前生過的寶寶有某些出生缺陷。
你血壓有些高。
但請記住, 很多沒有任何危險因素的女性一樣有可能發展成妊娠期糖尿病。 因此, 醫生會讓所有的准媽媽在懷孕24~28周時進行葡萄糖的篩查, 以防萬一。